【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特派記者 謝光輝)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黨組副書記沈德詠在十八大訪談活動中稱,整體上來說,中國的司法是公正的,個別案件存在不公;任何司法制度之下,個案處理很難做到絕對的或者100%的公正。
在十八大新聞中心11月13日下午舉辦 「中國的司法公正」網絡會談中,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黨組副書記沈德詠接受網友提問,暢談如何評價司法公正。
沈德詠回答說,司法公正的問題關乎國家的民主法治建設,關乎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更關乎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通常講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是,司法是否公正是一個主觀性評價,既然是一個主觀性評價,對司法公正的問題怎麼看就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它關係到幾個很關鍵的概念,比如說,客觀事實和法律事實的關係,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的關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關係,這些對司法公正的評價都有直接和間接的影響。但是我個人認為,要評價司法是否公正還是要有一些客觀標準。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作為審判機關,最高法的最基本的職能就是公正辦案,就是要看法院作為審判機關辦案的質量如何,這是最根本、最要害的。
沈德詠以2011年為例說,全國四級法院一年辦理的各類案件是1200多萬件,訴訟案件的一審服判息訴率能達到90.6%,就是案件經過一審以後,90.6%的案件能夠達到服判息訴、案結事了。
沈德詠介紹,中國實行兩審終審制,經過二審之後,服判息訴率能達到98.99%,將近99%,大致將近99%。也就是說,只有1%左右的案件,可能因為各種原因當事人不能服從法院的裁判,進入到申訴或者是申請再審的渠道,當然還有更少一部分進入到上訪的渠道,這都是客觀存在的。
中國有再審制度,也叫審判監督制度,案件進入再審程序後,確實是因為案件裁判上有錯誤,或者是有新的事實和證據出現,或者有其他的法定的事由,案件進入再審,改判率只有0.14%。從這些數字可以看出,整體上來說,中國的司法是公正的,絕大多數案件的當事人對司法裁判是滿意或者是基本滿意的。任何工作要做到99%的正確率,都是不容易的。但是,絲毫不迴避法院在司法實踐當中,確實是還存在一些不公正的情況、一些現象。
沈德詠坦誠,這裡面包括案件裁判的錯誤,就是個別案件確有錯誤的情況也是存在的,包括刑事上的、民商事上的不準確的裁判,甚至個別的錯案。對案件當事人而言,任何錯案對當事人都是不公平的。再一個,從社會公眾來講,透過這些案件,大家可能對整體工作也產生不滿,也得出不公正的結論,這就是整體和個體的關係。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員,包括法警和工作人員,因為司法行為不規範,作風不端正,言行不友善,雖然案件沒有錯誤,但是,給當事人留下的感覺是不公正的。這樣一些行為,這樣一些言行,也可能導致當事人認為司法不公。我講得比較多了,這個情況客觀存在,對這些情況,沈德詠認為作為司法機關,特別是最高法院,一直高度關注,及時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沈德詠最後強調,最高法追求的是100%的公正,但是實事求是講,古今中外,可以說任何司法制度之下,從個案的處理上做到絕對的或者100%的公正,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