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沈夢珊上海20日電】統計數據顯示,自1966年至2011年的45年間,上海市地面累計沉降量約為0.29米。據悉,滬擬通過地方法立法防止地面沉降問題,其中明確在軌交、高鐵和高架等重大市政工程設施皆與地面沉降監測網定期聯測並報送日常運營監測數據。
據瞭解,上海地面沉降速率隨著市政工程的建設,特別是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發展,差異沉降現象更為明顯。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局長馮經明透露「過量抽取地下水和建築工程深基坑降排水作業是影響上海地面沉降的主要因素。」
昨日,《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條例(草案)》提交至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一審,對進一步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問題作出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