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衛生部網站消息,2012年11月21日,有媒體報道攜帶愛滋病病毒的肺癌患者求醫遭拒,私改病歷隱瞞病情接受手術。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看到新聞報道後十分關心,立即專門給衛生部主要負責同志打電話,要求衛生部門採取切實措施,既要保障愛滋病病人接受醫療救治的權利,不得歧視,又要保障接觸救治愛滋病病人的醫務人員自身安全。
患者染上愛滋又患癌症 為做手術偷改病歷
據廣州日報報道,近日,新浪微博網友「天津愛滋病李虎」稱,一名天津愛滋病病毒感染者肺癌手術成功,現在重症監護室。而這名患者曾在某腫瘤醫院求醫被拒,被逼無奈,將病歷複印修改,在另一家醫院逃過了術前血檢,才得到了救治。該網友稱,這名患者計劃將拒診的醫院告上法庭。而事件也在網上引起了巨大爭議。
這名患者的經歷一方面得到了眾多網友的同情,但另一方面,隱瞞病情獲得治療的行為,因為可能會給醫護人員以及其他患者造成風險,遭到廣泛質疑。有問必答網高級醫學顧問「西地」分析說,這名患者隱瞞病情,使醫生在無防護的情況下做手術,「可能導致一起公共衛生事件。雖然導致他人感染的概率非常低,但畢竟有風險!疾控部門應當介入調查,對相關人員進行跟蹤檢測,以免產生不可挽回的嚴重後果。」
對於眾多網友的反應,網友「天津愛滋病李虎」連日來都在與各方網友辯論。「肺癌是能等的嗎?我理解他的病痛,延誤一分鐘,都有可能斷送性命!所以我不能阻止他的決定。」
那麼,該患者隱瞞病情的行為在法律上又當如何認定呢?專門從事醫療糾紛的戶傳朝律師表示,這一行為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值得商榷,但如果造成醫護人員或者其他患者繼發性感染,當事人就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