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21日偵訊高雄籍船長龔泰安涉嫌殺死15名大陸籍漁工案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龔泰安並獲准。
據新華網報道,龔泰安於1999年帶領遠洋鮪釣漁船「金慶12號」在印度洋作業時,疑因不滿船上大陸漁工不服從,持槍殺死其中12人,另外3人跳海後至今下落不明。龔泰安隨後將漁船開入毛里求斯港口,遭當地警方逮捕並將其以屠殺罪移送法辦,判處20年有期徒刑。今年11月15日,龔泰安假釋出獄遭驅逐出境,經台灣刑事警察局押解回台,21日傍晚以殺人等罪嫌被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以龔泰安殺害15條人命罪嫌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高雄地院法官21晚間開庭偵訊後,於深夜10時左右裁准將其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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