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朱世強、肖剛11月22日蘭州電】蘭州市皋蘭縣農婦趙梅福11月初赴京探子,期間卻遭當地警方帶回勞教,並拒絕親屬探望。面對親屬、公眾的諸多質疑,皋蘭縣公安局22日就此事給出的官方回應是,本該於2010執行勞教處罰的趙梅福因身患疾病而暫未執行,此次經回訪調查發現其多次到京,遂接回並投送勞教,系2010年勞教的繼續執行。
蘭州皋蘭縣警方22日表示,自1989年起,趙梅福與鄰居因地界問題多次發生糾紛並鬥毆,且屢次上訪。2010年5月,其因多次被治安處罰,市勞教委對其作出勞動教養1年的處罰決定,但因病並未執行。今年11月,皋蘭縣公安局經回訪調查,發現其多次到北京,立即報請法制部門批准,並於2012年11月12日將趙梅福從北京接回並投送至勞教所。
趙梅福之子、北理工研究生郭大軍稱,因家中20畝耕地被村幹部收回後分給親戚,加上蘭州新城區征地不給登記冊等,此前的20多年母親多次上訪。
蘭州皋蘭縣警方回應說,2010年市勞教委對趙梅福作出勞教1年的處罰決定,但在投送改造時,檢查出趙患有高血壓、子宮肌瘤、膽結石等疾病未予收容,勞動教養暫未執行,遂要求其在家治療,待病癒後再執行勞教。
郭大軍說,「母親這次來北京是為了看望我,母親於5日來京後,就是陪陪我,讓我幫她寫上訪材料。這次來京最初也有上訪想法,但被我勸住了。」郭大軍稱,母親被遣送回勞教,警方最初給的理由是非法上訪,但之後卻改口稱是2010年勞教的繼續執行。
郭大軍還說,母親此次被勞教,他們收到的仍是當初的決定書,只不過落款部分手寫了幾行字:趙梅福於2012年11月12日投送甘肅省女子戒毒勞教所,期限為2012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1日。郭大軍對此表示,「執法程序如此山寨、荒唐。」
皋蘭縣警方對外公開進行了回應,但回應並未提及為何使用2010年勞教決定書,並手寫增改日期後再次對趙梅福勞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