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行政長官梁振英繼昨日發表聲明交代大宅僭建事件後,他下午首次開腔回應,解釋以書面交代是最適當的方式。
梁振英下午出席一項活動前說,他在事件上開誠布公,沒有隱瞞,不過就自己有疏忽向市民致歉。
梁振英表示,行政長官參選人何俊仁撤回向高院提出代決訴訟,昨日收到高院通知後便發表詳盡聲明。他承認,事件過程中有疏忽及欠謹慎,但自從傳媒指出他的住宅可能有僭建後,他從嚴處理,強調自己開誠布公,無隱瞞,亦無誠信問題。
梁振英表示,自己在13年前買樓,當時聘請專業人士提供意見,買樓後有大概6至7處加建及改建,即使規模十分小,當時亦有向屋宇署入則申請及獲批,說明他十分嚴格遵守香港建築物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