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環球網綜合報道,金馬獎紛爭之後,台「文化部長」龍應台再惹理財爭議!根據台灣「監察院」27日公佈的財產申報資料,龍應台名下財產出現一筆以人民幣購買的中國大陸「憑證式國債」,賣出機構為深圳某銀行,總價額為新台幣1046萬7300元(新台幣,下同),格外引人注目。
據台灣今日新聞網消息,另外,龍應台在2010年2月初購買的一間房子,貸款銀行不是台灣本土銀行,而是「新加坡星展銀行」,貸款金額為1060萬5033元。
「監察院」27日日公佈第47期「廉政專刊」,龍應台在備註欄提到,「與配偶分居中,無法取得對方財產資料」,因此只申報她個人的財產部份。
根據申報資料,龍應台在台北市有2間房子,一間位於中正區臨沂段,另一間在士林區華岡段;位於中正區的房子在2010年2月購買,取得價格1850萬元。
在動產的部份,龍應台有一輛BMW汽車、名下存款有1465萬0033元、有價證券3148萬8511元。
最引人注目的是,龍應台的有價證券,股票的部份除了台灣島內的富邦RI、中鋼、遠東商銀、台汽電,還有境外的香港電能實業、香港大家樂,以及香港匯豐。
債券的部份則有,龍應台向深圳某銀行購買的中國大陸「憑證式國債」,新台幣1046萬7300元,以及向香港恆生銀行購買的恆生環求高收益基金,71萬048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