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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莊:重慶公檢法掉藏頭詩陷阱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11-2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瀟湘晨報報道,自11月23日接受最高檢約談後,重慶「唱紅打黑」中獲刑的律師李莊近日現身重慶。這次,他一是應重慶一中院11月29日的約談,二是為他代理的案件辦案。

11月27日中午,重慶渝北天來大酒店,李莊向記者講述了「李莊案第一季」中「藏頭詩事件」始末。

他接受採訪時顯得比較高調,不時比劃著當時的場景。他說,當年的重慶公檢法跳進藏頭詩陷阱,出不去了。

動機「法庭已不顧事實,再講法律沒用」

李莊介紹,藏頭詩是一審結束後他在看守所策劃的。

「一審結束當天,我就寫了8700字申訴狀。」李莊說,但是,當時自己認為再跟他們講法律已經沒有用了,因為一審時法庭基本不顧法律程序和事實了。

2009年12月30日,李莊案一審在重慶江北法院進行,瀟湘晨報記者參加了旁聽。

當時,被抓後的李莊第一次出現在公眾面前,表現出了強硬的一面:申請江北區法院、江北區檢察院整體迴避,被駁回;之後申請法官、公訴人逐個迴避,又被駁回;對審判長的決定申請復議,再次被擋回來。

李莊說,公訴人是否迴避,必須由檢察長決定,而法庭連這個程序都不顧,讓他很失望。

庭審中,李莊提出證人出庭、對龔剛模進行司法鑒定、調取看守所錄像、指定管轄等5項申請,法庭則以證人只願文字作證不願出庭作證等理由駁回。這些證人中,包括李莊的助手馬曉軍律師、一起代理龔剛模涉黑案的吳家友律師、龔剛模的家人等。

2010年1月8日一審宣判,李莊當天下午寫了8700多字的申訴狀交上去。

案件進入二審程序。

李莊說,交了申訴狀後自己又想,講事實、講程序、講法律,講什麼都沒有用了,法院已經判了兩年半了,「還這樣幹不行,必須改變策略」。

「我必須比他還流氓。說文雅點叫劍走偏鋒,說高明點叫兵不厭詐。」李莊解釋了自己為何設計藏頭詩、並在二審時當庭認罪:自己急著出去。因為,2009年12月 12日重慶警方抓他時,是在北京,在龔剛模妻子病房裡,當時,他把一份偷偷拍下的手機錄像證據放在了病房衛生間水箱蓋下面,他要盡早出去找那份證據。

認罪寫好「認罪書」,交換緩刑或保外就醫

李莊介紹,想好藏頭詩後,他跟看守所管教說要認罪。

「郭維國(時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李莊案專案組組長,現已獲刑)馬上就來了,一大幫人都來了。」

在看守所辦公室,郭維國問「你認罪啊?」「我認。」

李莊說,郭維國教訓他說,「哎,這就對了,人嘛,到一百歲,到死了這舌頭都還在,但是為什麼那牙齒到老了就壞了,你知道嗎?這麼簡單的道理,也不用我教你嘛,是你太硬了」。

李莊提出,自己要認罪,但是要出去。郭維國說沒問題,緩刑、保外就醫都可以。

於是,李莊開始寫早就想好了的「認罪書」。

他的第一句寫的是「被限制人身自由以後」,郭維國馬上反對,說這好像是警方非法拘禁一樣。於是李莊又改,反正每段的第一個字、最後一個字都不能改。

2010年1月23日晚上,李莊改了三遍,改到12點多。

李莊說,郭維國滿意了,往兜裡一裝,變臉了,說「好,我回去跟他們商量一下」。

「我說可不是商量啊,你剛答應我的,要麼保外就醫,要麼緩刑,反正我得走。」

2010年1月24日,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去了看守所,說要錄像,讓李莊重新說一遍。

「他們隔著鐵欄杆,架起了攝像機。」李莊說,為了不說錯,他偷偷把小紙條放在桌子下面,然後一句一句念完「認罪書」。趁檢察官不注意,他就對著攝像機不斷地對口型:「被逼認罪緩刑,出去堅決申訴」。

「有時候聲音大了,在做記錄的檢察官就抬起頭問怎麼啦,我馬上閉口。」

同一天,李莊的代理律師高子程(微博)也抵達看守所。

李莊悄悄把「認罪書」複印件放在手心,但是有警方人員寸步不離地跟著他。李莊找準機會,把小紙團扔到高子程桌子上,高子程迅速用檔案袋壓住。

李莊說,估計警方通過監控看到了這一舉動,一會就過來一個警察,對高子程說剛才他拿錯了一張表格,要翻看一下。高子程裝作拿檔案袋,把紙團摸在了手中,警察沒看到什麼,走了。

高子程趁機把紙團放進了衣服裡。過了一會,這個警察又來了,堅持說高拿錯了表格,要求把檔案袋倒出來看看,高子程就把東西全倒了出來。

找到機會,李莊悄聲要高子程看每行的第一個字。

庭審故意放慢語速念最後陳詞,方便記錄

2010年2月2日,李莊案二審在重慶一中院開庭。瀟湘晨報記者當時也參與了旁聽,見證了李莊案的重大轉變。

開庭後,法官問李莊:你對一審情況是否清楚?李莊說,一審事實清楚,對上訴理由撤回。

法官繼續問,當時為什麼要那麼做?李莊說,為了欺騙公檢法,以便給龔剛模減輕罪責。

昨日,李莊對此的解釋是,當天他給法庭設下兩個陷阱:一是「藏頭詩」,這是實體陷阱;二是程序陷阱。他說,我既然認罪、撤回所有上訴,那麼法庭就應該直接休庭,把他送回監獄,而不需要再審判,這是程序上的一個問題。

「當天開完庭,我回看守所,吹著口哨回的。」看守所所長見他,問他怎麼那麼高興,開完庭了?李莊說沒開完,明天還開。所長說那你怎麼那麼高興?「我說我不告訴你,告訴你你會馬上向上面匯報。」

不過,雖然李莊認罪,辯護律師仍在對他進行無罪辯護。當時龔剛模案第二被告樊奇航的代理律師朱明勇告訴記者,這是律師和李莊的策略。

李莊在法庭上雖然認罪,但是要求查明細節,因此頻頻對上庭的證人龔剛模、龔剛華(龔剛模胞兄)、龔雲飛(龔剛模堂弟)等人發問,諸如他來重慶第一次住哪個賓館、龔剛華在什麼地方哭著求李莊代理他弟弟的案件等,證人都以重慶話回答,很多時候就是「不曉得」、「不記得了」。

「我當時氣急了,猛地一拍桌子,桌上的茶杯掉在了地上,」李莊說,他當時氣得講不出話來。法庭見此情況,馬上宣佈暫時休庭,讓李莊的情緒穩定下來才再次開庭。

庭審快結束時,李莊一字一句地念著最後陳詞,語速較慢。李莊後來解釋說他是故意放慢語速,以便記者記錄的。

破譯承諾沒有兌現,李莊「出去」的願望落空

瀟湘晨報記者在法庭詳細記錄了李莊語氣彆扭的最後陳詞,並在庭審結束後的2月3日下午以滾動新聞的方式在紅網發出。

很快,網友發現這段最後陳詞的第一個字連接起來是「被比認罪緩刑」,並迅速破譯出「被逼認罪緩刑」的藏頭詩和「出去堅決申訴」的藏尾詩。

李莊認罪的消息傳出後,輿論大嘩。很多人認為李莊是軟蛋,辜負了很多人的期望,也有人認為李莊確實有罪。

兩年之後,李莊對此也耿耿於懷。他說,公眾對他不理解的特別多。有三種說法:一、李莊是軟骨頭,禁不住拷打,頂不住了,卑鄙;二、哎呀,是人嘛,人有極限,頂不住壓力,我們應該同情;第三種,李莊那麼聰明的人,讓人給騙了,還藏頭詩,讓人逼著他認罪,答應緩刑,弄個認罪就給騙了。

李莊介紹,2 月4日,也就是庭審結束第二天,警方拿著藏頭詩質問他:李莊,你這是玩的什麼把戲啊,這不是把我們(公檢法)全耍了嗎,邊說邊用手做扇耳光的動作。李莊當時假裝不知道:「什麼藏頭詩啊,你們這不是搞文字獄嗎,我書寫無意,是你們看者有心了,不信,你把《人民日報》拿來,我用上面的文字,可以給你組合成任何意思。」

此時,不管李莊如何否認,藏頭詩被破譯以後,雙方精心設計的步驟都打亂了。

2010年2月9日,重慶一中院二審宣判。

當審判長宣佈李莊認罪態度較好,改為有期徒刑一年半時,李莊說他當時把話筒一搶,就喊:「甭給我弄這個,還是給我恢復兩年半」。之後又大喊,「你們卑鄙、流氓,你們說話不算數」。

李莊再次回到了看守所。

據他介紹,他隨後就被送到監獄,但是在裡面只呆了一個小時,又馬上被帶回看守所,重慶警方開始對他的「漏罪」進行偵查,開啟了「李莊案」第二季。

在「漏罪」案撤訴後,離出獄只有40多天的時候,李莊再次被帶到監獄。李莊說,按照法律規定,一年以上的徒刑是必須在監獄服刑的,他們要對外界有個交待。

[「認罪書」]

一、被刑事拘留以來,對我的思想觸動很大,在各級組織各級領導的耐心教育下,我逐漸認識到了自己的所作所為玷污了律師的職責,缺失了一名法律工作者應有的職業道德基礎。

二、比較其他民事代理人,刑事辯護人更應該顧大局、識大體,與黨中央保持一致。今後我要努力學習,徹底訣別過去。

三、認真反思(這裡我要插一句話,我確確實實沒有說過龔剛模被樊奇航敲詐,只說他被黑社會敲詐記者註:這是李莊針對公訴人的一個說法的解釋),龔剛模案,浪費了極其寶貴的司法時間,屬於思想不純立場不堅。

四、罪行法定,這是基本原則。作為法律工作者應注重事實、法律研究,不應偏聽偏信,甚至在大是大非面前執迷不決。

五、緩慢的思想轉變,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也為今後的人生吸取了豐富經驗。我要吸取教訓,追求未來應有的精神。

六、《刑法》的宗旨是懲罰罪犯保護人民,我將永遠牢記在心。這也是公民應遵守的基本準則。今後無論如何我將為社會做積極貢獻。最後,懇請二審客觀公正的審慎對待本人的上訴。

2009年11月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接受委託,成為重慶市龔剛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龔剛模的辯護人。

2009年12月

龔剛模檢舉李莊,稱李莊教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隨後,重慶市警方以涉嫌偽證罪為由逮捕李莊。

2010年1月8日

重慶市江北區法院一審認定李莊犯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半。

2010年2月4日

李莊以藏頭詩的形式寫下一紙悔罪書,被法院認定為「認罪態度較好」。

2010年2月9日

重慶市一中院終審改判李莊有期徒刑一年半。

2011年6月

李莊刑滿出獄,開始為自己申訴。

2012年11月23日

最高檢約談李莊。

      責任編輯:遠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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