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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年查33起仿真槍走私案 70%從香港入境


http://www.wenweipo.com   [2012-11-28]

【本報記者李薇深圳27日電】中國內地野戰遊戲及電腦槍戰類遊戲的盛行,催生了大量軍事「發燒友」,市場上對各種仿真槍械的需求也日益增長。從2010年1月至2012年10月,深圳各大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走私武器、彈藥罪案件共33件,其中因從香港走私入境「仿真槍」而犯「走私武器、彈藥罪」的占70%。

攜帶武器入境或可判死刑

據悉,按中國《刑法》第151條的規定,非法攜帶、運輸、郵寄武器、彈藥進出國(邊)境的行為,要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

據深圳市檢察院檢察官韓明介紹,法律上認定槍支有3個標準,分別為:是否屬制式槍支,是否能發射制式彈藥,以及其致傷力情況。而所謂「仿真槍」多為以氣體為動力發射BB彈的非制式槍支,其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平方厘米。按規定,如果非法攜帶2支以上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耳的『仿真槍』入境,就涉嫌走私武器、彈藥罪。

深圳「仿真槍」走私多來自香港

據悉,從2010年1月至2012年10月,深圳市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的走私武器、彈藥罪案件共33件,其中從香港非法攜帶「仿真槍」入境案件有23件,占所有案件比例的70%,且這類「仿真槍」的槍口比動能一般都有6-7焦耳。

而因從香港走私「仿真槍」入境而被深檢察機關起訴的被告人中,既有「水客」為賺取帶工費的,亦有軍事愛好者從港夾藏「仿真槍」入境,還有個別犯罪團伙利用快艇通過海上運輸等方式從香港走私「仿真槍」入境銷售牟利。這些人員多為內地赴港遊客和香港居民,少量外籍人員,甚至有一名為90後學生。

軍事愛好成攜帶槍械入境主因

據韓明檢察官介紹,大部分被告人攜帶『仿真槍』入境的動機非常單純,僅因愛好軍事,喜歡野戰,在香港看到『仿真槍』就一時興起購買入境。但從香港攜帶兩支以上「仿真槍」入境者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甚至獲重刑,可能出乎軍事愛好者的意料之外。「『仿真槍』有較大致傷力,如果流入市場危害性不小,可能成為犯罪分子犯罪工具,因此需要嚴管。」韓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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