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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進京舉報 被舉報者反升職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12-1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中國經濟周刊報道,今年8月,周文彬來到北京,希望舉報能有更新進展。

他的第一站是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領導熱情接待,但說,這事兒應該由檢察院立案偵查。」第二站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檢說,舉報案件太小,不受理,建議到地方舉報。」第三站是國土資源部,「簡要瞭解情況後,登記了信息在小紙片上,說具體材料也不用了。」回到安徽,周文彬到安徽省國土廳執法局舉報,「但也沒有實質性進展。」

至今,周文彬的反腐更多停留在微博世界裡,雷聲很大,雨點很小。「微博炒得火,粉絲多,支持者也多,但並沒有引起相關部門的注意,完全依靠微博並不能產生多大的力量和實際效用。」

微博讓周文彬失望了,他經歷了個人情緒上的大起大落,圍觀和轟動讓他震驚,但隨之而來的現實的脆弱又讓他感受到失落。

回到安徽,他的舉報對像被提拔了,周文彬更加想不通。「我舉報他的事整個國土系統都知道的,這個時候提拔顯然是不妥的。」

「反腐的主戰場還應該是紀委」

「證據,關鍵是證據,證據不足,在哪兒反腐都不會有好效果。」在中共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的辦公室裡,有大大小小幾十個箱子,裝滿了來自全國各地的舉報信。「這些群眾想檢舉,但缺乏反腐意識,不知道該去什麼部門,該找誰,就把希望寄予擁有較高社會聲望的學者。」

林喆介紹說,由於缺乏法律意識,很多檢舉信證據不足,多是陳述「冤情」,情緒發洩。「不懂得『舉證原則』,這說明我們應該教會民眾如何理性、合法檢舉,引導民眾的反腐熱情。」

很多學者認為,微博反腐的紅火從側面反映了常規反腐渠道的不暢。「維權無望。」周文彬認為,通過常規渠道反腐,「檢舉資料往往落入被舉報人手中,還沒有辦成事,先給自己帶來麻煩。我原來是公務員,遞交反腐資料都經歷了很多曲折,到各個部門去跑,現在也沒有結果,更何況一般老百姓了。」

但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宣傳處長趙安金認為,微博反腐只是多了一種反腐渠道,並不能說是常規渠道不暢。「雲南地域寬廣,山路多,上訪不易,浪費人力物力,微博快捷方便。」

「反腐的主戰場還應該是紀委,通過舉報和案件牽連,從表象挖取內幕。」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認為,常規反腐渠道不暢導致微博反腐成為一種潮流,帶有「破釜沉舟的悲愴」。

「走常規反腐渠道往往是火中取栗,是高風險小概率事件。」網友「花總」認為,微博反腐只是一種形式,「輿論和民意始終無法也不應該取代法制,應該推進反腐制度的完善,推動官方信息的公開」。

微博審判下的謠言與暴力

微博反腐不僅效果有限,而且往往帶來負面效應。「最大的問題是『人肉』,這是違法的,侵犯個人隱私,造成傷害,民眾非常容易做有罪批評,這是非常不理性的。」

葉青也認為,「『人肉』違法,有沒有證據?有沒有邊界?都是很模糊的,要以負責任的態度反腐。」

但「花總」反駁說:「『人肉』並沒有違法嫌疑,『人肉』是基於互聯網平台上的公開信息進行搜索和整合,不是翻家裡的保險櫃。」例如「表哥」事件,楊達才所有佩戴手錶的照片都來自於在公開場合的照片和視頻截圖。

微博為反腐提供了豐富的信息來源,但是它所具有的匿名性,也很可能會使傳播的信息不實,有的甚至是謠言。

「很多舉報信息只是道聽途說,但在收到信息後,我們依然要展開調查,浪費了很多人力物力。」趙安金表示。

「舉報真實有效,對舉報人有獎勵嗎?舉報虛假,造成傷害,對舉報人有懲戒嗎?」葉青認為,虛假舉報信息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往往難以消除,在網絡情緒化浪潮下,闢謠和澄清常被視為「被和諧」效果,很難實現糾偏作用。

微博所提供的平台「人人都可以發言」,但也正因為如此,媒介作為「把關人」的作用大大削弱。「新浪有舉報機制,但顯然比較滯後,難以消解謠言所帶來的傷害和負面作用,由於公眾對官方的不信任、悲觀和失望情緒,『陰謀論』顯然更有市場,新浪背了很多黑鍋。」「花總」說。

「微博反腐的獨家性是不被倡導的,應該廣開言路。」騰訊微博事業部副總經理李方向《中國經濟週刊》透露說,作為微博運營平台,騰訊也會受到來自企業和政府的壓力。「但是只要符合法律法規,我們都會頂住壓力,公開信息。」

利用輿論干擾司法,會形成另一種「網絡輿情審判」。「陝西省副省長李金柱曾為楊達才聲援,肯定他的一些工作業績,這是很合理的,你不能把人一棍子打死,以偏概全。」葉青認為,很多官員「躺著中槍」,微博放大了部分官員的不足和缺點,導致場面無法收拾。

「花總」的理想是,「政府正確認識、重視民眾的知情權,推動官員財產公示,促進廉潔奉公,在制度上形成更為完善的反腐機制,提倡民眾的擁護和配合,官民擁有平等的對話空間,雙方良性互動。」

「表哥事件」後,「花總」在微博標籤上寫上了「不鑒表」,他不希望被網絡狂歡沖昏了頭腦,他只是希望,能「理性地推動進步」。

官方微博反腐還需頂層設計

「官方開通微博進行反腐是值得肯定和褒獎的,官方和民間的接軌有利於工作的開展,民間輿論是對腐敗調查的公開推動,其作用大於線索提供,是反腐工作的重要推進器。」葉青說。

如今,微博反腐已經成為一支不容忽視的社會監督力量,微博反腐成員有的以行業或反腐地域命名,如「地產反腐」、「醫藥反腐」、「河南反腐」、「福州反腐反貪」等,有的以反腐組織的形式命名,如「反腐三劍客」、「反腐老幹部」、「反腐工作室」、「反腐聯盟」等。

2012年7月,186個實名認證的北京市檢察官微博在新浪微博悄然上線,形成了以檢察官個人實名認證微博為主的「北京檢察模式」。同時,河南省市縣三級共183個法院通過新浪微博對案件當事人進行了全天接訪,並直播接訪情況,開創信訪接待新方式,開闢了以省市縣三級法院聯動為特色的「豫法陽光模式」。

「微博反腐已經形成規模,形成陣營,成為一股浪潮,將官方和民眾都裹挾其中。」政務微博研究者張振良同時指出,「形式的變化並非根本性的改善,真正的問題在於紀檢部門如何對待舉報線索,如何落實處理,能把已知的問題和線索調查解決好。」

「花總」則認為:「官方開通微博更多的意義是普法教育和宣傳倡導作用。畢竟中紀委沒有開設官方微博。」在他看來,官方微博還停留在學習運用的階段,離真正發揮作用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官方微博作用的發揮一定是緩慢的,因為需要更高層面的支持和佈局,體制決定了這是一次由上而下的嘗試。」

中南大學廉政與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滿春建議,一方面,有關部門需要把微博反映的情況進行多平台整合,從而擴大微博反腐的影響力,以實質性的效果來取信於民;另一方面,在制度層面需要設立明確有效的微博反腐制度規範,起到啟發引導群眾,推動國家政務公開和廉政建設的作用。

最重要的是,「在法律層面,將一些彈性的規則變成硬性成文的微博反腐法律法規。」李滿春指出,必須從法律上對個人和政府微博進行規制,防止出現一些濫用微博打擊報復的現象,同時防止一些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在面對微博線索的時候,不當行使自由裁量權。

      責任編輯:曾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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