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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6·29」暴力劫機事件案犯獲刑 三人死刑


http://www.wenweipo.com   [2012-12-12]

【本報記者趙會芳 實習記者張晶 李夢莉 12月12日 新疆電】2012年12月11日,和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木沙·玉素甫等4名被告人暴力恐怖劫機案並當庭宣判,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劫持航空器罪、爆炸罪數罪並罰,分別判處被告人木沙·玉素甫、艾熱西地卡力·依明、吾麥爾·依明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被告人阿里木·木沙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庭審理查明,2011年10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木沙·玉素甫、艾熱西地卡力·依明、吾麥爾·依明、阿里木·木沙和阿巴拜柯熱·伊比拉伊木等人,接受宗教極端、暴力恐怖內容的反動宣傳,形成以木沙·玉素甫、艾熱西地卡力·依明為首要分子的暴力恐怖組織,並為實施暴力恐怖活動,進行了多次準備。2012年5月中旬至6月間,木沙·玉素甫等人商議劫持飛機出境進行恐怖活動,並多次踩點、探查機場安檢和機艙內情況,準備燃爆物品和金屬枴杖、打火機、火柴等作案工具,又招募買買提艾力·玉素甫參與並進行策劃、分工,同時商定如果劫機不成就炸毀飛機,與機上人員同歸於盡。6月29日,木沙·玉素甫等人分別攜帶偽裝後的燃爆物品、作案工具通過安檢後登上GS7554航班。飛機起飛後,艾熱西地卡力·依明、木沙·玉素甫、吾麥爾·依明、阿里木·木沙等被告人和買買提艾力·玉素甫、阿巴拜柯熱·伊比拉伊木手持拆卸後的金屬枴杖,高喊宗教極端口號撞擊駕駛艙,毆打、威脅機組人員和乘客,在引燃爆炸裝置過程中,分別被乘客和機組人員奮力制服。GS7554航班被迫返航降落和田機場,木沙·玉素甫等6人被抓獲。其中,阿巴拜柯熱·伊比拉伊木、買買提艾力·玉素甫在制服過程中受傷,經醫治無效死亡。上述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致24名乘客、機組人員不同程度受傷,造成財產損失2858.3萬元。

上述犯罪事實,有現場提取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鑒定結論、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等證據證實,4名被告人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庭審理認為,被告人木沙·玉素甫、艾熱西地卡力·依明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策劃、指揮並直接參與劫持航空器,在飛機上實施爆炸,致多人受傷、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系首要分子;吾麥爾·依明積極參加恐怖組織,參與劫持航空器,並在飛機上實施爆炸,系主犯;阿里木·木沙積極參加恐怖組織,參與實施劫持航空器及爆炸犯罪,但在犯罪過程中作用相對較輕,且認罪態度較好,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保障被告人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出庭為其提供辯護,被告人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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