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產詮釋及遺產分配案,17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審,預計聆訊3天。
據中新社報道,律政司的代表律師陳述入稟理據,表示希望法庭釐清華懋慈善基金的角色是遺產受益人還是信託人。若是唯一受益人,意味著基金有權更改遺產用途,這是否符合遺囑訂立的原意?若只是信託人,則意味著要根據遺囑指示運用遺產。
律政司一方指出,根據財政報告,基金於1998年由龔如心與丈夫王德輝共同創立,只持有現金,一直沒有進行投資。每次捐款,均是龔如心決定受惠項目,再由華懋旗下公司撥款至基金賬戶。2002年龔如心立遺囑時,基金有港幣約500萬元,而2007年龔如心病逝時,基金只剩下320萬元。
律政司認為這一金額不足以執行龔如心的遺囑要求,並質疑基金董事局缺乏管理資產及捐贈慈善項目的經驗。
案件預計需聆訊3日,涉案的律政司、華懋慈善基金、臨時遺產管理人,將就遺囑條文作出陳辭,毋須傳召證人作供。
香港終審法院去年駁回商人陳振聰的上訴,確立龔如心2002年的遺囑有效,千億遺產爭奪案似塵埃落定。該份遺囑寫明龔如心的遺產會撥入慈善基金。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今年5月以遺產守護人身份入稟法院,要求法庭解釋遺囑的條文,包括確認基金為受益人還是信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