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日前,中山市農業局發佈了調整領導成員工作分工的通知,在「公考改分案」中被免的該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何金壽再次出現在領導成員名單中,主要協助局長李小建開展科協和農學會日常工作。市農業局有關負責人說,儘管何金壽被免職,但仍是副處級幹部,需要安排工作。市紀委有關人士認為,該職務變動符合相關規定。
工作安排仍是臨時性分工
近日,中山市農業局發佈《關於市農業局領導成員工作分工調整的通知》,何金壽的工作是協助局長李小建開展科協和農學會日常工作。據瞭解,何金壽1963年5月生,2010年10月部隊轉業後任市農業局副局長,2011年3月任市農業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分管組織人事、老乾等工作,級別為副處級。
中山市農業局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黃穎鋒說,何金壽雖然被免去了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職務,但仍然是副處級別幹部。他說:「他的職務還沒有重新定,現在以普通幹部身份協助局長開展工作。」黃穎鋒介紹,何金壽現在的工作安排是由中山市農業局黨委開會決定,屬於中山市農業局內部工作安排,不需要向市委組織部備案。據瞭解,由於該局人員未齊,現在的領導工作安排仍是臨時性分工。
中山市紀委:「免職」仍可安排其他職務
中山市紀委相關人士介紹,何金壽接受黨內記大過的處分,並被免除農業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的職務,這是「免職」不是「撤職」,其副處級的行政級別依然保留,只是不能再擔任原先的職務,但仍可安排其擔任其他職務,因此該職務變動符合相關規定。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公務員受記大過處分的時長為18個月。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陞職務和級別,其中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陞工資檔次。另外,對受開除以外處分的公務員,若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期滿後,應該解除處分。
《中國共產黨黨員紀律處分條例》中規定,黨員受到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事件回放
今年8月,網絡曝出中山市農業局「公考改分案」。在該局公務員招考中,該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何金壽交待面試輪候考官袁旺勝和該局人事科副科長諶繁華,讓兩人面試時關照中山市人社局原紀委書記梁國影的兒子林鈺成。在招錄面試時,袁旺勝和諶繁華跟參加招錄的面試考官溝通要求關照。最後通過人為改分,林鈺成的面試成績高達91.74分,高居第一名。
中山市紀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給予何金壽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並免去其中山市農業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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