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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官方微博截圖 【文匯網訊】據財經網報道,財政部官方網站今天以財政部、發改委聯署名義發文稱:為了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促進經濟穩定增長,根據國務院有關要求,決定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
財政部:明年起取消和免征3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該文附件「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之第8、9項為:
8、《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工本費
9、《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簽注費
有媒體在報道該文消息時,將《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表述為《往來港澳通行證》,稱《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費取消。
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官方微博@廣州出入境澄清說:
「《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由外事部門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沒有列入取消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經記者查證資料,《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是指《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是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或各主要省市外事辦公室簽給內地因公人員來香港或澳門工作或旅遊之用。
《往來港澳通行證》,則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是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旅遊、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等非公務活動時,由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
也即,此次取消簽注費及工本費的,是因公赴港澳人員的《通行證》。因私赴港澳人員的《通行證》簽注費和工本費均未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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