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昨日(24日)從天津市紅十字會獲悉,我國首部專門針對公民身故後人體器官捐獻的地方性法規——《天津市人體器官捐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日前經審議通過,將於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我國年器官移植數量已位居世界第二,每年需進行器官移植的患者約有150萬人,而每年只有約1萬人能做上手術。
《條例》對人體器官捐獻的登記、辦理登記手續等進行了明確詳細的規定。《條例》提到,器官捐獻者的近親屬在病情救治需要接受人體器官移植時,可優先排序。此外,民政部門將免除捐獻者的基本喪葬費用,並為喪葬事宜提供便利條件。市紅十字會設立專門基金,對經濟困難的捐獻者家庭實施人道救助。捐獻意願登記後,本人可要求變更或撤銷登記內容。
天津是全國率先成立器官移植機構的城市,由市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專門負責器官捐獻工作。截至目前,已有37人在身故後捐獻出自己的器官,挽救了70多名亟待器官移植患者的生命。市紅十字會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天津的志願者集中在『90後』『80後』大學生和年邁老人。」目前捐獻人體器官須由本人以書面形式表示捐獻意願,唯一的途徑是到市或區紅十字會填寫器官捐獻自願書,辦理相關手續。市紅十字會工作人員表示,有70%至80%的潛在捐獻者都因家屬的原因最終無法實現捐獻,因此市民在報名前最好先徵得近親屬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