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瞭解到,自治區林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德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多次捏造多名黨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事實,向黨和國家領導人及中央國家機關進行舉報,對他人進行誣告陷害。經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立案調查,報自治區黨委、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王德林簡歷
王德林,男,1953年生,河南舞鋼人,1972年進入西安地質學院(現長安大學)學習,畢業後留校任黨委辦公室幹事,1980年回到寧夏。
曾任寧夏醫學院黨辦秘書科長、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副處級秘書、寧夏銀川市郊區黨委書記、郊區人民武裝部政委、銀川市委秘書長、寧夏銀川高新技術開發區黨委副書記、副總指揮、寧夏固原地委常委、固原縣委書記、固原縣人民武裝部政委、中國寧夏伊斯蘭國際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寧夏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寧夏招標局黨組書記、局長;2007年9月任寧夏林業局黨組書記;2008年1月任寧夏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2012年2月,任寧夏林業局黨組成員、局長。(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林業信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