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自2013年元旦假日安排公佈後,其「休假零散」和「節後超長工作日」受到質疑。之後,海南省政府通過官網發佈通知稱,12月31日將舉辦全省「歡樂節」,放假1天。這相當於拼出了一個長達6天的假期。
近日,「海南式拼假」引發熱議。有網友稱其人性化、呼籲各地效仿,但同時也有專家指出,目前推廣「地方假期」存在法律障礙。
日前,海南省旅遊委主任陸志遠告訴新京報記者,每年海南歡樂節都會放假一天,今年主要是考慮到能夠「湊整」,將假期安排在一起,方便老百姓更好地休假。
「海南式拼假」人性化獲贊
按照今年國務院辦公廳公佈的元旦假日安排,12月29日、30日為雙休日,12月31日正常上班,1日至3日放假。由於1個工作日被夾雜在5個休息日中間,有網友吐槽其為「史上最坑爹」假期。在此之後,海南省政府通過官網發佈通知稱,12月31日將舉辦全省「歡樂節」,放假1天。這樣就拼出了6 天假期。
「以前也有單位自行拼假,全省『拼假』印象中是首次。」旅遊經濟和管理專家、中國旅遊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任魏小安介紹。
「海南式拼假」因其人性化安排受到讚譽,有網友建議各地都選擇一定時間節點,同國家假日安排相銜接,拼接「地方式長假」。但多位專家也提出,這種「地方式拼假」若推廣,尚存一定法律障礙。
專家稱地方政府無權「拼假」
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清華大學假日改革課題組負責人蔡繼明認為,從情理上,「海南式拼假」照顧到市民需求,無可非議,但實際上它「看似合理,卻存在諸多不合理的地方」。中國法定節假日11天,加上雙休日104天,節假日總量是115天。「無論怎麼安排,假日總量是一定的。按照法律法規,任何一級政府都沒有權力多(安排)出一天。」他認為,「地方式拼假」不應推廣。
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和研究中心副主任朱茂林表示,按照勞動法,只有法定節假日、包括地方法規規定的休假節日才是受保護的,單位應當安排休假。也就是說,除非將休假寫入地方法規,否則地方政府沒有權限決定「拼假」,而且這樣的假期是否能夠落實,勞動者也得不到保障。
焦點
省級政府有無「放假權」?
針對「主張各地酌情多放假,作為法定節假日補充」的說法,朱茂林認為,省級政府無此權限。他說,勞動法寫明,用人單位在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應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這其中,應包含國務院行政法規和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朱茂林稱,除非休假寫入地方性法規,否則地方政府沒有權力臨時根據法定節假日安排「拼假」。
蔡繼明認為,如果公民自行決定休帶薪假,或企業安排放假,「這屬於職工和單位之間的關係,是沒有問題的。」但地方政府「命令」增加放假天數,實質上相當於「政府要放假,讓企業買單」,是不妥的。他還提出,地方政府自行決定「拼假」,還會導致各地行政系統辦公時間不一致。「假如一個省政府部門都休假了,外地公務人員來辦公,怎麼辦?」
記者查閱《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發現,「地方假期」只限於少數民族節日,即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可按照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除此之外,地方政府決定休假確無依據。
「地方假期」能否獲保障?
海南省旅遊委主任陸志遠告訴新京報記者,「歡樂節」是基於海南省實際情況決定的。他說,每年海南歡樂節都會放假一天,今年主要是考慮到能夠「湊整」,將假期安排在一起,方便老百姓更好地休假。這樣的假期能否落實?陸志遠表示,政府部門都會按要求放假,企業「一般也都會放假」。根據海南省政府的通知,在歡樂節放假期間不能停止作業的單位,「要安排好工作,確保正常作業」。
資料顯示,海南歡樂節是全省性旅遊節慶,自2000年起開始舉辦,一般都選擇在年末,但具體日期並不固定。比如,2009年歡樂節便是11月 18日開幕。據海南省政府文件,今年歡樂節放假時間原定為12月29日。而國務院辦公廳出台元旦放假安排後,海南省政府依據元旦放假方案調整了歡樂節假期,更改為12月31日。
朱茂林稱,「海南式拼假」實際上只具有參考、倡議性質,不具有強制效力。用人單位如果不給勞動者放假,勞動者也難以主張權益。
不休「拼假」有無加班費?
朱茂林表示,「海南式拼假」由於沒有強制力,用人單位「可以放假,也可以不放假」,因此,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繼續安排勞動者工作,並不屬於勞動法中規定的「加班工資」範疇。也就是說,在「海南式拼假」中,如果勞動者沒有得到休假,也無法主張「加班費」。
事實上,北京2008年奧運會開幕式時,也曾以北京市政府名義公佈「放假令」。隨後,因在非法定節假日放假可能會涉及工資爭議問題,當時的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特別配合「奧運假」出台了通知,要求放假期間,在京企業應視同職工正常勞動支付工資。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放假的勞動者,企業應當安排補休。
專家說法
「節假日安排可通過聽證決定」
假日改革專家準備向假日辦建議,將假日調整規則向社會公佈
實際上,除了「海南式拼假」外,引發公眾質疑的更是現行節假日制度本身凸現的一些不合理問題。比如,節假日安排的「計劃」色彩,「全國一盤棋」帶來的消費集中、資源緊張問題,以及市民「今年不知明年哪天休假」的不夠人性化。
鼓勵職工自主計劃假期
目前,中國每年「全民公休節日」假期是通過調整雙休日來實現集中休假的。具體的節假日休假安排每年由國務院辦公廳統一發佈。
據假日改革專家蔡繼明介紹,1999年以前,我國並不發佈節假日安排通知,但隨著「黃金周」以及2008年小長假的啟動,國務院每年年底都要發佈節假日安排,主要是確保行政部門統一辦公時間,方便企事業單位及公民個人辦理事務。蔡繼明表示,國外一些節日是按照第幾個月、第幾個周的星期一或星期五來確定的,因此能夠自然而然形成長週末。而中國節日都是固定的月份和日期,所以每年都要確定如何「挪動」雙休日。對此,他所領銜的課題組也準備向假日辦建議,將假日調整的規則向社會公佈,使之「約定俗成」,方便公眾提前安排假期。蔡繼明認為,休假制度的完善,應以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為基礎,鼓勵職工利用帶薪休假制度自主計劃假期,盡量減少統一放假。
可實行「隔周雙休制」
實際上,2008年國務院已發佈並實施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其初衷之一就在於改變原有集中、單一的出行方式,緩解「全國一盤棋」的扎堆放假現況。
旅遊專家魏小安表示,目前中國的假日矛盾核心在於消費過於集中。「按照高峰期配置資源,任何國家都不可能做到。」他建議,在不增加假日總量的前提下,可實行「隔周雙休制」,每個月挪出兩天,一個季度集中6-8天休假一次,形成一個結構性黃金周。「這樣沒有增加假日總量,但起到了分流作用。」
勞動法律師朱茂林認為,節假日的具體安排與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關,但民眾恰恰對此缺乏參與權和話語權。他建議,在目前節假日制度下,相關部門可以通過召開聽證會、徵集意見等形式,讓節假日安排能夠體現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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