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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發佈幼稚園辦園標準


http://www.wenweipo.com   [2013-01-04]

【本報記者 陳融雪 吳文倩 江西4日電】江西日前發佈由江西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等多家單位聯合制定的城市、鄉鎮中心、農村三類幼稚園基本辦園條件標準。針對此前江西貴溪幼稚園車禍事件,此標準規定,所有幼稚園設點佈局應方便幼兒就近入園,並避開河道等地段。

農村:聯合辦園形式為主

江西要求,新建城市幼稚園建設規劃和標準應有超前性,農村幼稚園要以鄰近行政村聯合辦園形式為主。人口密度大、有條件的行政村可單獨建園;人口密度低或偏遠山區行政村可依託鄉鎮中心幼稚園舉辦分園,或利用當地村小閒置、富餘校舍按照標準通過改建、擴建舉辦小學附屬幼稚園。

幼稚園活動室及輔助用房不宜超過三層,托班和小班生活、活動用房宜在二層以下(含二層),中班和大班生活、活動用房宜在三層以下(含三層),辦公及輔助用房所在樓層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選址避開河道等危險地段

在幼稚園佈局方面,江西要求所有幼稚園設點佈局應方便幼兒就近入園,並具體規定了幼稚園選址地段應具備的條件及不應在附近建設幼稚園的場所。按照規定,幼稚園應選在地質條件較好、公用配套設施較全的地段,並避開地震危險地段、河道等。

江西還規定幼稚園不得與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網吧、噪音污染嚴重場所、通訊發射塔(台)等不利於兒童身心健康成長和會危及兒童安全的場所毗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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