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陳融雪 吳文倩 江西電】今年元旦,河南、陝西、浙江、北京四省市最低工資標準再度上調,其中河南省一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40元,陝西省一類工資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150元,浙江省最高檔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70元,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260元調整為1400元。
在2012年底發佈的最低工資標準中,月最低工資及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中,北上廣等一線城市都穩居前列,其中深圳月最低工資以1500元居首位。在這個標準中,中部省份江西的工資標準則以870元墊底。
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根據我國《最低工資規定》,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據報導,2012年全國共有23個地區先後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在2012年年底召開的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人社部部長尹蔚民表示,2008年以來,全國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幅12.6%。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鄭功成此前曾說到,過去多年我國工資增長慢於GDP增長,導致勞動者報酬占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持續下降,近幾年的較快增長可說是一種補償性增長。“實際上,初次分配結構還有著巨大的調整空間,如減輕稅負、適度調節資本收益等都是可行的。”鄭功成認為,上述手段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人力成本上升對企業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