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巴斯6日發佈主席令,要求將目前使用的「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更名為「巴勒斯坦國」。
阿巴斯要求巴政府部門在兩個月之內對現行法律、法規中的名稱進行更改,並重新製作郵票,以及護照、居民身份證、人口出生證和汽車牌照等證件。
巴勒斯坦外交部當天也表示,已向巴所有駐外使領館發出指示,要求它們在外交公文中開始使用「巴勒斯坦國」的名稱。目前巴勒斯坦的正式公文以及所有居民證件上使用的是「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一名。
巴勒斯坦「瓦法」通訊社指出,這一做法是為了實施聯合國將巴勒斯坦地位升為「觀察員國」的決定,是「建立以耶路撒冷為首都的巴勒斯坦國的重要一步」。
去年11月,第67屆聯合國大會以138票贊成、9票反對、41票棄權通過決議,給予巴勒斯坦觀察員國地位。
根據奧斯陸協議規定,目前巴勒斯坦居民只有獲得以色列的許可後才能獲得身份證和護照等證件。以色列方面尚未對更名一事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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