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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保障性住房廉租也有海景房


http://www.wenweipo.com   [2013-01-08]

【本報記者許桂麗 實習記者王宇軒1月8日青島電】12月28日,記者就關於青島保障性住房建設問題參加了由青島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組織的媒體座談會。會上對青島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問題以及規劃進行了相關瞭解,並且隨行參觀了青島市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等項目工程。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繁榮,社會發展中的公平問題與民生問題也越來越凸顯。在衣食住行等民生問題當中,城市居民最關切的就是住房問題,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不僅僅是民生問題,同時也是社會公平問題;不僅僅是低收入者的問題,同時也是其他社會階層出讓社會公共資源的問題;不僅僅是利益分配的問題,同時也是考驗政府行政能力的問題。

成果 數量政策雙提升

青島市政府響應國家保障性住房建設政策,2007年以來,青島市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已累計開工保障性住房9.4萬套;累計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財政性資金已經超過208億元。青島市政府保障房建設項目具體到各區級政府,並且有著一套系統的監督體系以及特殊的政策支持。據瞭解,2008年-2010年青島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三年計劃」已經解決了3.5萬戶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並且計劃在2011年-2013年的「三年計劃」中,將保障家庭數量增加至6萬戶。青島市在今年9月底,已超額完成了山東省政府下達的2012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各項指標在全省名列前茅。與同級省會城市濟南相比較,在保障性住房開工套數、開工任務完成率、竣工套數、竣工任務完成率、完成投資額等指標均優於對方。

青島市的成果不僅僅體現在數量上,在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政策方面,青島也走在全國的前列。青島市為緩解土地資源供需矛盾,自2008年開始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規定凡是規劃為住宅的房地產項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數量的保障性住房。不適宜配建的地塊,要提取相應比例的土地出讓金用於青島市政府其他保障房集中建設項目用地的徵收補償。配建制度的實施,不僅確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緩解了政府財政投入的壓力,同時適應和滿足了被保障家庭就近居住、就業、就醫、就學、出行需要,降低了生活成本,使不同收入階層可以平等共處,維護了社會公平,促進了社會穩定。

亮點 廉租也有海景房

在記者隨後的採訪中,參觀了青島市南區的南島片區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該項目共2座高層,配建448套廉租房,單套50平方米左右。記者參觀了樓盤內部建設,房屋采光極佳,內部裝潢以及廚衛設施都已大體構置完畢,並且可以通過房屋多個窗口觀望到近處海景。通過該項目負責人瞭解到,該樓盤基本上從4樓以上,各樓層都可以觀望到窗外海景。據瞭解,該地段房屋市價在每平方米2萬元人民幣左右,同等面積房屋的月租金也在1200元人民幣左右。而符合廉租房條件的居民可以以每月35元人民幣的價格租賃到房屋。

當然,這並不能說明所有的保障性住房都處在這樣環境優越的區位,據瞭解,青島保障性住房目前大多數分佈在較為偏遠繁榮黃島區、城陽區、嶗山區等區域。可是可以從青島市南區南島項目看出,保障房建設並不意味只能在低品質地段進行建設。恰恰相反,往往像南島項目才能提供給社會低收入階層有享受高品質區位住房的機會。不僅有利於城市居民公平感的增強,同時也會提升城市形象。

解決 保障房如何擺脫「貧民窟」命運

由於城市中心區以及高品質住宅區地價較高,拆遷費用以及建設成本較高,大部分保障性住房安排在較為偏遠的城區,如果工程設計與後期管理跟不上,這些低收入者聚集的區域很容易形成「貧民窟」。

青島市政府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從房屋建設以及配套設施建設上都做了相應的考慮。在隨後記者參觀的青島洛陽路片區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設項目中,記者發現,整個保障性住房小區的外觀設計上,絲毫看不出任何簡化與簡陋的痕跡。小區從外觀上來看,完全看不出與商品房的任何差別。這樣不會造成社會低收入者的落差感。首先使工程從外觀上擺脫「貧民窟」的形象。青島洛陽路片區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設項目中,除了相應的住房建設,還有部分配套設施的建設。其中包括一所小學與兩個幼兒園、小區衛生站、文化站、社區活動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物業管理用房等配套設施。從硬件上保障了小區人群的各類需求,使得低收入者不止「有所居」還要「有所養」。硬件建設還要搭配相應的軟件管理,記者通過項目負責人瞭解到,青島保障性住房的集中建設項目全部有國有企業來承擔,並且在後期的物業管理方面也都由政府或國有公司來負責。在保障工程質量的基礎上,還保障了管理質量,使得低價的保障房有著高標準的後期管理。

問題 規則機制還需完善

與香港「公租屋」相比,國內保障性住房建設政策實行較晚,各項規則機制還帶完善加強。青島也不例外,在各類懲罰機制、退出機制、室內設計以及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還有很多待提高的空間。

根據瞭解,在青島有著嚴格的資格審核制度,實行「三級審核、兩次公示制度」和「六部門聯審制度」,由房管、民政、公安、勞動保障、公積金、稅務等六部門,按照《青島市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格審核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聯合對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住房、收入、婚姻、財產等情況進行核查,保證符合條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享受到政府的優惠政策。但是對於懲罰保障資格造假與騙租騙購行為方面,青島市發現保障資格造假以及騙租騙購等行為,一經核定,5年內取消其保障性住房配置資格。而在香港,公屋申請作假最高會被罰5萬元或被判6個月監禁。相比較之下,青島在未來的資格造假懲罰機制上,可以考慮對其實行一些經濟制裁手段,因為這不僅僅是誠信問題,這更是對蓄意擠占公共資源者的懲罰以及社會其他階層的負責。

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利發展、促民生,但是其帶來的各類社會問題需要政府高超的行政智慧來解決。這也對政府執政的透明度與公信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要從房地產市場的「市場受益者」向「市場監督者」「市場分配者」的角色進行轉換,只有擺正自己的定位,未來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才會有所成效;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社會公平問題才會得到相對應的解決。政府「說的好」不如百姓「住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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