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許桂麗、實習記者陳琛青島電】1月10日,青島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新聞發佈會,對《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草案)》的問題進行說明並回答記者提問。目前, 《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草案)》業已形成。據悉,這是青島市首次將地方性法規草案拿到大會上徵求所有代表的意見,該法案也是已經啟動的關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首個地方立法項目。
發佈會上,青島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萬振東為記者解讀了 《條例(草案)》中的兩大亮點:其一,根據近幾年來,房屋徵收基本上為徵收多層、補償高層,高層住宅的公攤面積一般遠遠大於多層住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被徵收人居住條件的改善。為了保證補償標準不降低並適當改善,《草案》提出,在原有補償標準的基礎上,增加「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單獨計入應補償面積」,也就是在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部分,應作為補償面積,由徵收人給予補償。其二,《法案》將被徵收房屋徵收補償金結算標準的價格修改為「徵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旨在強調新建商品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以應對隨著城市發展,主城區就地改建新房減少,可用於評估參照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會較少的情況。
據介紹,經過召開座談會,詢問社區居委會和居民代表的意見,根據各方意見和未來一段時間我市房屋徵收工作的預期,設計多套徵收補貼方案進行分析論證,有關方面2012年8月底完成了《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草案)》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