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湖北日報援引日本朝日新聞15日的報道稱,日本防衛大臣小野寺五典在當天的記者會上回答一香港記者提問時,明確表示若中國飛機「入侵」釣魚島且並不聽從「警告」,日方將使用曳光彈進行「警告射擊」。此新聞被國內多家媒體轉發,但提問的香港鳳凰衛視記者李淼卻在個人實名認證微博上稱,小野寺沒有這番表態。
李淼在微博中稱,記者會上她追問小野寺,「日本是否會警告射擊?」但小野寺只說,「任何一國領空遭侵犯,多次警告仍無效,每國都會妥善處理;我國也會基於國際標準、正確處理」,並未提及「警告射擊」一詞。
日本曾於1987年針對蘇聯轟炸機發射曳光彈進行過「警告射擊」。
曳光彈是一種尾部裝有能發光的化學藥劑的炮彈或槍彈。它符合實彈定義,即:裝有炸藥或活性化學藥品的彈藥。
曳光彈發射後發出紅、黃或白色的光。用於指示彈道和目標。曳光彈較其他子彈彈頭不同之處在於彈頭在飛行中會發亮,並在光源不足或黑暗中顯示出彈道,協助射手進行彈道修正,甚至作為指引以及聯絡友軍攻擊方向與位置的方式與工具。
軍事評論員、解放軍少將彭光謙14日接受採訪時指出,曳光彈就是實彈,若發射曳光彈則是挑釁,就是「打響第一槍」。他表示,日本曝出「曳光彈射擊警告」可能是製造輿論,借此察看中方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