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黨英偉 實習記者盧彥舟鄭州16日電】15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主辦的「鄭汴金融同城」新聞發佈會上瞭解到,鄭汴金融同城相關項業務已於2013年1月1月實施,其中,銀行卡、存折同城業務已於2012年12月30日提前實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副主任郭浩發佈會上介紹,鄭汴金融同城的概念最早於2006年6月首次提出,2011年10月,國務院出台的《關於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也明確提出要「實現電信、金融同城,加快鄭汴一體化進程。」2012年9月18日,河南省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加快推進鄭汴金融同城的通知》確定在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截止目前,鄭汴金融同城相關項業務已於2013年1月1月實施,銀行卡、存折同城業務已於2012年12月30日提前實施。在鄭汴兩地之間,銀行卡、存折同行取款不收異地費,跨行取款僅收跨行費用,資金匯劃同行不收匯劃費,銀行櫃檯辦理業務的免費,票據已實現同城方式使用。
郭浩並稱,鄭汴金融同城促發展、惠民生、轉作風,對推動鄭汴一體化發展,打造中原城市群核心增長極,加快中原經濟區建設意義重大。據工商銀行和中國銀行測算,鄭汴金融同城實施後,兩行分別將減收異地業務費用360萬元和620萬元,並逐年遞增,其他各行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業務減收,鄭汴金融同城為兩地居民和企業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