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趙會芳 實習記者張晶 李夢莉 1月17日 新疆電】新疆環保廳近日出台了《自治區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決定自2013年1月起,全面啟動現有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的油氣污染治理改造工作。
《方案》明確,自2013年起,全面啟動現有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的油氣污染治理改造工作;全區新建、改建、擴建的儲油庫、加油站以及新增油罐車,必須安裝油氣回收治理裝置或設施。
根據相關規劃要求,列入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烏魯木齊市、昌吉市、阜康市、五家渠市應於2013年年底完成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污染治理工作;其他地區應於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油氣污染治理工作。
據環保專家介紹,機動車的每次加油、從儲油庫到油罐車的每次轉移,都會有大量油氣揮發到空氣中。油氣污染物是空氣中PM2.5污染源增量、形成灰霾天氣、造成光化學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油氣回收就是在裝卸汽油和給車輛加油時,將揮發的油氣收集起來,減少油氣的污染或使油氣從氣態轉變為液態,重新變為汽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