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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趙會芳 實習記者張晶 李夢莉 1月24日 新疆電】在新疆開展經營的直銷企業,今後要是打著直銷的旗子干類似於傳銷的事,不僅會受到警告、告誡,其企業監管類別也會隨之降級,情況嚴重的甚至會被驅逐出疆。 為便於監管在疆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今年自治區工商局推出分類監管辦法,由自治區工商局根據在疆直銷經營者直銷經營、受到表彰獎勵、履行社會責任以及違法違規和行政約談,包括警告、告誡等綜合情況,每年動態確定對各直銷企業及分支機構的監管。 據統計,目前在疆開展直銷經營的企業有16家,包括雅芳、安利、天獅、玫琳凱、完美等。「這16家企業中,除了雅芳公司在新疆可以開展直銷外,其它企業不具備在疆開展直銷的資格,只能以傳統的店舖形式經營。」自治區工商局競爭執法局局長丁宣說,據自治區工商局統計,2012年我區查處26件傳銷案件,其中有5家直銷企業因違法經營受到處罰。 記者從自治區工商局瞭解到,對直銷企業實行分類監管在全國尚屬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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