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蘇榕蓉 特約通訊員鄭明福州2日電】福建公安機關1日在廈門遣返2名台灣通緝犯。今年以來福建公安機關已先後遣返了台灣通緝犯4批6人次。
據福建省公安廳港澳台辦介紹,化名陳某宇的高雄市人蔡某強,因在台涉嫌殺人罪被通緝。另一名化名陳某誠的蔡某泰因涉嫌「妨害公務」、違反「毒品防制條例」 等被通緝。2012年8月19日,上述2人因涉嫌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廈門市公安機關抓獲。閩台警方通過警務聯繫渠道確認該2人系台灣通緝犯,並商定於大陸司法程序完成後遣返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