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2月4日報道,記者4日從雲南省大理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對雲南省楚雄州委原副書記、州長楊紅衛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其無期徒刑。
楊紅衛於1963年8月生於紅河州彌勒縣,23歲出任紅河州團委書記;28歲擔任彌勒縣縣長,因年輕,曾被戲稱為「娃娃縣長」。在彌勒縣長任上,楊紅衛當選全國百大優秀縣長;2005年,42歲的楊紅衛調任楚雄,不久擔任楚雄州州長,仕途被外界普遍看好,但在任期間,楊紅衛狂熱追求政績,收受他人賄賂,並吸食毒品,被稱為「吸毒州長」。
2011年4月,雲南省紀委對楊紅衛違法違紀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同年10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楊紅衛被執行逮捕;2012年5月該案移送起訴,雲南省檢察院指定大理州檢察院管轄該案,隨後,大理州檢察院以楊紅衛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向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2月13日,該院對楊紅衛進行公開審理。
記者4日從楊紅衛的辯護律師李春光處拿到一份大理中院的判決書,判決書認為,楊紅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公司及個人謀取利益,先後單獨或與妻子余賽英(另案處理)共同收受賄賂共計979.15681萬元人民幣、4.78萬元美元、3萬元港幣、1萬元澳元,收受黃金、鑽戒等貴重物品折合人民幣18.5186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嚴懲。
此外,在主持州委工作期間,楊紅衛在侏羅紀世界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開發恐龍谷項目以及雲南德勝鋼鐵有限公司的技改項目中,違規決策,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政資金損失共計2.66億元人民幣,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濫用職權罪。
據此,法院對楊紅衛作出一審判決: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李春光介紹,宣判後,楊紅衛表示對判決不服,認為他不構成濫用職權罪,且有立功和自首情節,受賄款額認定高於實際。目前,楊紅衛家屬已委託其代理上訴,2月8日前,將正式向雲南省高院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