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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交通廳制定「十禁五不准」


http://www.wenweipo.com   [2013-02-19]

【本報記者郎艷林 18日貴陽電】貴州省交通運輸廳近日出台新規定,全省交通運輸系統正式施行交通工程建設領域「十個嚴禁」和行業管理「五個不准」新規定。

嚴查系統內幹部徇私舞弊

「十個嚴禁」即:1、嚴禁領導幹部干預或授意影響工程招投標活動、向項目參建單位介紹施工隊伍。2、嚴禁招投標監管及工作人員、代理機構人員洩露招標投標保密信息,或為投標人圍標串標提供便利。3、嚴禁項目管理人員為施工單位轉包和違法分包提供便利。4、嚴禁領導幹部和項目管理人員為特定關係人向項目參建單位推銷推介工程和建設物資。5、嚴禁業主單位征地拆遷工作人員弄虛作假為特定關係人騙取征地拆遷補償費。6、嚴禁項目管理人員為設計、監理、中心試驗室、檢測、咨詢和施工單位逃避監管提供條件。7、嚴禁項目管理人員和設計、監理、施工單位人員以不當得利為目的申報、審批或擅自進行設計變更。8、嚴禁項目管理人員、監理人員在工程計量支付等審核審批時收受施工單位好處。9、嚴禁項目管理人員和設計、監理、中心試驗室、檢測、咨詢人員通過領取加班費或辛苦費等方式收受施工單位好處,在施工單位報銷應由其所在單位或個人承擔的費用或與項目參建單位人員進行賭博和高消費娛樂活動。10、嚴禁項目業主安排本單位被舉報查實的對項目參建單位「吃拿卡要」人員繼續從事項目管理工作。

「五個不准」:1、不准為路政、運政、海事執法對像提供內部信息以幫助其逃避執法檢查和處罰。2、不准在路政、運政、海事執法中以罰代管。3、不准以辦理月票、季票或年票的方式收取罰款、賠補償費。4、不准接受客運線路牌申辦人請托。5、不准對社會各界提出的改善路、站、港、車、船等行業窗口服務質量的合理要求整改不力。

違反規定者將進「黑名單」

貴州省交通運輸廳規定,違反以上規定的,一經查實,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本系統履行公務的人員一律從嚴從重處理,其中情節較重或嚴重但未觸犯刑律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輕微或一般的,給予組織處理,其中領導幹部當年個人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落實不力、本單位本部門連續發生腐敗問題視而不見、查處不嚴的主要領導及相關班子成員,嚴格責任追究;項目管理人員不得再從事項目管理工作。

違反上述「十禁五不准」的,對項目設計、監理、中心試驗室、檢測、咨詢、施工人員及其所屬單位一律由貴州省交通廳業務監督部門和項目業主列入「黑名單」,在全省交通建設系統範圍內進行通報,並規定其一定期限內或永久不得在我省交通建設市場從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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