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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河濱代表:應終止哈爾濱市二環路收費


http://www.wenweipo.com   [2013-02-19]

【本報記者楊同玉2月19日電】從2001年開始,哈爾濱市二環路就與車輛年檢捆綁,不管是否從此經過,都必須交「買路錢」,如今已徵收10多年,不僅引起廣大車主的不滿,很多有識之士也對其合法性提出了質疑,黑龍江省人大代表、省旅遊集團董事長奚河濱更是直言,應終止哈爾濱市二環路收費。

奚河濱坦言,二環路自2001年通車以來,確實為市民出行帶來了方便,當初規劃的主要功能也是分流部分向市中心彙集的車輛,減少擁堵,形成哈爾濱市快速交通走廊。

因二環路為貸款建設,從2001年開始,哈爾濱市政府就規定,所有哈爾濱市的機動車輛,除城市公共汽車及特殊車輛外,每年都得繳納二環路使用費,標準是公用車1400元,私家車1100元。這一收費為提前預收,不論車輛是否經過二環都得交納,並強行與車輛年檢捆綁,不交費不予車檢,這引起了廣泛爭議。

據瞭解,國務院1996年頒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中規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對利用貸款或者集資建設的大型橋樑、隧道等,可在一定期限內向過往車輛收取通行費,用於償還貸款或者集資款」。《條例》規定的是向過往車輛收取通行費,不經過貸款路橋的車輛則不能收取。2002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第3條要求,嚴禁將車輛的通行費平攤到所有車輛中並強制收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13條規定,凡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第三者強制保險的,機動車輛機關應該予以檢驗,任何機關和單位不許附加任何條件。而哈爾濱市二環費的強行收繳行為明顯與這些政策相悖。

奚河濱說,修建二環路雖然曾向銀行貸款,但與哈爾濱市政府近幾年在路橋建設上的數百億投資相比,並不多,而且以哈爾濱市近幾年的車輛保有量計算,二環費已收取10多年,是否足以還上貸款,應還大眾一個明白賬。更主要的是,二環路通車以來,哈爾濱城市建設飛速發展,城鄉一體化進程不斷加快,呼蘭縣、阿城市已成為哈爾濱的行政區;松北區、呼蘭區已納入主城區管理,哈南工業區、哈西新區、哈東新區等新城區建設已成規模,主城區面積不斷擴大,達到458平方公里。如今,二環路已成為城區內的一部分,對市區內的道路收費既缺少政策支撐,也缺乏法理基礎,更不利於哈爾濱市旅遊業的大發展。

奚河濱特別提到,北京市政府將五環路納入城市內交通道路後,早在2004年就取消了五環路收費。哈爾濱市政府在呼蘭縣更名為呼蘭區並納入哈爾濱市區管理後,也及時停止了松花江公路大橋的過橋費徵收。為此,他建議哈爾濱市政府盡快終止二環路收費,加速哈爾濱國際化大都市的建設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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