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馬宇鳳太原 20日電】山西省20日下午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山西長治苯胺洩露事故調查處理結果。
山西省政府事故調查組調查認為,這是一起由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引發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事故企業,相關政府及部門對此負有責任。調查認為,事故直接原因是金屬軟管存在質量問題導致破裂,造成苯胺洩漏。
調查認為,長治市政府責任、大局意識不強,政府應急部門信息上報遲緩,應急處置不力,未及時將環境信息通報下游省市有關部門。
此次事故及事件共涉及責任人員38名,山西省長治市市長張保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山西省委已經決定,提名張保不再擔任長治市市長職務。
對長治市環境監察支隊黨支部書記趙俊翼,天脊股份公司環保能源部部長皇甫守義等5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對24名企業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其中,給予天脊股份公司副總經理王彥靈黨內嚴重警告、降職處分;給予天脊集團董事、天脊股份公司副總經理暢學華留黨察看一年、降職處分;給予天脊集團董事、天脊股份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荊宏健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給予潞安集團黨委副書記,天脊集團黨委書記、天脊股份公司總經理王俊彥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給予潞安集團副董事長,天脊集團董事長、總經理,天脊股份公司董事長王光彪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
對9名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給予長治市環保局局長申旭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給予長治市安監局局長楊富進記大過處分,免職。給予長治市市委常委、副市長潘賢掌記過處分。
2012年12月31日,位於山西長治境內的化工廠發生苯胺洩漏事件。5天之後,山西省政府及河北河南政府接到事故報告時,洩漏苯胺已隨河水流出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