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實習記者陳璐內蒙古22日電】據悉,從2013年開始,內蒙古自治區除「三無人員」和需要長期救助的人員外,所有最低生活保障對像保障期最長為1年,保障時間到期之後,根據最低生活保障對像報告情況和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核查情況重新確定保障資格。
據瞭解,2013年上半年,內蒙古將完善低保對像認定條件,形成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3項條件缺一不可的低保對像認定標準體系,解決好「富人吃低保」的問題。嚴格規範救助對像審核審批程序,形成救助准入的完整鏈條和程序嚴謹、真實準確的規範體系,解決好低保審批隨意性較大、把關不嚴的問題。全面建立盟市、旗縣區民政與政府相關部門和金融、證券、房產、交通等行業之間的居民收入和財產信息核對機制,健全財產申報的承諾制和財產核查的授權制,確保救助對像認定工作的全面性、準確性和合法性,解決好低保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核對難的問題。原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家庭經濟情況核對工作到今年底前結束,新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家庭經濟情況實行即時核對。到今年底,全區40%的地區要建立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明年年底前實現全區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