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孫菲 哈爾濱27日電】2月27日上午,記者從黑龍江省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由黑龍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於2012年12月14日通過的《黑龍江省全民義務植樹條例》,將自201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黑龍江省林業廳副廳長楊克傑介紹,《黑龍江省全民義務植樹條例》共二十七條,內容涵蓋了義務植樹工作的各個環節,體現了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便於實施的特點,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據悉,本《條例》明確了義務植樹的盡責主體,即除喪失勞動能力者以外,年滿十八週歲至六十週歲的男性適齡公民和年滿十八週歲至五十五週歲的女性適齡公民。同時規定,年滿十一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有組織地就近參加力所能及的義務植樹活動。
同時,《條例》還將現實情況下履行植樹義務可操作的各種盡責方式納入其中,市民可通過直接參加義務植樹勞動;參加整地、育苗、管護等綠化勞動;認種、認養綠地和樹木;繳納綠化費;從事綠化和生態保護義務宣傳和科普活動;從事城市街道、庭院和村屯的植樹綠化活動等形式履行植樹義務。
另外,《條例》還明確了綠化費收繳問題,擬對無故不完成任務的適齡公民收繳綠化費並進行處罰,並將繳納綠化費作為履行植樹義務的一種形式確定下來。
據悉,自1982年黑龍江省政府發佈《黑龍江省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細則》以來,該省的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已經開展了31年。其間,全省有近5億人次參加義務植樹活動,義務植樹24.7億株,有效加速了全省國土綠化進程。目前,全省有林地面積已達2080.3萬公頃,活立木總蓄積17.6億立方米,森林覆蓋率由80年代初的33.64%,提高到現在的45.73%。本《條例》的出台與實施,不僅成為推進黑龍江省大美龍江建設的有效措施,而且為該省義務植樹活動更好地開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