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郎艷林6日電】清明節即將來臨,記者從貴州省民政廳獲悉,經濟困難烈士遺屬要求異地祭掃的可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政府承擔往返相關費用。
日前有網民通過微博向貴州省領導反映,有很多貴州的烈士葬在雲南,一些遺屬因家庭貧困,未能前去祭掃,希望政府能補貼路費。對此,貴州省政府、民政廳做出明確回復:經濟困難烈士遺屬要求異地祭掃的可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政府承擔往返相關費用。
針對近年來烈士親屬要求到雲南、廣西等異地祭掃烈士墓問題,2010年3月中國民政部曾下發了通知文件對組織祭掃接待烈屬範圍、祭掃的形式及時間、組織接待補助辦法都作了明確規定。
按照規定,自行前往祭掃且經濟上確有困難的烈屬由政府報銷去程的火車票或汽車票和伙食補助;烈士陵園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對自行前來祭掃且經濟上確有困難的烈屬給予1天的食宿費(路途遙遠的可放寬)和返程的火車票或汽車票以及在祭掃當地的交通費用。
予以報銷費用的烈屬為中國境內有確切安葬地的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同行人數限3人以內。祭掃時間為原則上每三年一次。「經濟上確有困難」的烈屬主要包括:孤老烈屬、孤兒和農村「五保戶」;享受國家撫恤補助的烈屬;享受低保或者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救濟或者家庭生產經營難以為繼的烈士遺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