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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保護濕地 遊客將被「十一禁」


http://www.wenweipo.com   [2013-03-07]

【本報記者郎艷林3月7日貴陽電】近日,貴陽市人大聽取並審議了《貴陽市濕地公園保護管理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為保護濕地資源,《草案》對禁止濕地的人員設定了十一項禁止行為。

這十一項禁止行為分別為:禁止捕鳥、捕魚、狩獵、放生;禁止在指定區域宿營、燒烤、吸煙;禁止未經允許使用擴音設備;禁止洗滌、淘菜、漂染;禁止採花、摘果、挖掘植物;禁止亂扔垃圾、損害綠化、破壞設施;禁止在樹木上拴掛物品、踐踏花圃;禁止在未經允許的河段或水域釣魚、游泳、划船。違者將被責令改正,並處以50元至200元罰款。同時,禁止擅自佔用、圍圈、填埋、堵截水體、水面;禁止取土、取砂、取石、圍河造田、開荒種地,佔用濕地、改變濕地用途;禁止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違者可處以最低500元罰款,造成損失將加倍罰款。

與此同時,車輛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除應急搶險等執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和殘疾人專用車、兒童車、保潔車等非機動車輛外,其他機動車、非機動車未經批准禁止通行。凡需在濕地公園引入外來物種的,應當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批准。

貴陽市區目前有花溪十里河灘濕地公園、小車河濕地公園和紅楓湖——百花湖濕地公園等多個濕地公園,為城市的環境保護做出了巨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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