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廉政公署8日表示,特區政府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收受多筆款項及無抵押貸款,當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時被加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
據新華網報道,廉署表示,許仕仁曾為前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他被加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
2012年7月13日,廉署落案起訴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與郭炳聯兄弟、許仕仁,以及新鴻基地產執行董事陳巨源和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指5人涉嫌觸犯賄賂及行為失當罪行,涉及的款項及無抵押貸款3500多萬港元。
5人共被控8項罪名,包括8日新增控告許仕仁的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新增控罪指許仕仁涉嫌於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1月20日擔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期間,無合理辯解或合理理由支持下,於履行公職過程中或就其擔任的公職,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政府申報或披露,或隱瞞他接受由陳巨源及關雄生通過多筆付款支付的1118.2萬港元款項。
其他7項控罪包括1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3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1項提供虛假資料。許仕仁及郭炳聯原來被起訴1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的罪名被撤銷。
廉署表示,各被告均否認有關控罪,案件轉至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訊,各被告准予原來條件繼續保釋。
許仕仁曾在2000年至2003年擔任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行政總監;2005年至2007年任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