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圖解國家機構領導人產生過程
(香港文匯報 兩會報道組 馬靜) 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議程,各代表團今日(13日)全天醞釀協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等領導人人選。明日(14日)大會將選舉產生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選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選舉國家主席、副主席;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按照大會日程,各代表團13日全天舉行全體會議或代表小組會議醞釀協商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的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的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人選;審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決定草案。
3月14日、15日、16日連續召開三次全體會議,由2000多名人大代表投票選舉、表決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等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3月14日當天,將選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選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選舉國家主席、副主席;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
3月15日,人大代表將投票表決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的人選;並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待國務院總理確定之後,將由國務院總理提名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3月16日,召開第六次全體會議,投票決定上述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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