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在3月15日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五次全體會議上,周強當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曹建明當選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今年52歲的周強成為新中國第十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今年57歲的曹建明開啟了他的第二個檢察長任期,他是新中國的第九位檢察長。
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國最高審判機關,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法院的審判工作,最高法院院長同時也是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檢察院是中國最高檢察機關,領導地方各級檢察院、專門檢察院執行法律監督職能,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同時也是首席大檢察官,領導全國24.6萬名各級檢察人員。
周強是湖北黃梅人,曾當過兩年知青,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曹建明出生於上海,曾做過飲食店學徒,1979年考入華東政法學院法律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畢業後,周強在司法部歷任法規司法律法規處副處長、處長、辦公廳副主任、法制司司長等職。1995年11月,他被增補為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從此離開司法部。
1998年6月,周強當選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在此後的8年中,他領導共青團開展了「青年文明號」、青年志願者、博士服務團、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保護母親河」等一系列活動。
曹建明畢業後留校任教,從一名普通教師到國際法系主任,再到華東政法學院常務副院長、院長。
曹建明在讀研時就開始從法學角度關注中國的改革和發展,這讓他在學界很快嶄露頭角。1994年,中央開始舉辦政治局集體學習法制講座,39歲的曹建明走進中南海,作為黨和國家領導人法制講座的第一位主講人,他給中央領導講授《國際商貿法律制度及關貿總協定》,引起海內外關注。1998年,曹建明再次走進中南海,為中央領導講授《金融安全與法制建設》,在當時亞洲金融危機的背景下,他的講座得到中央高層和各方面的高度重視。隨後一系列維護金融安全、防範金融風險的法律措施不斷出台。
周強在2006年46歲時結束在團中央的工作,開始主政地方的歷練:出任湖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成為當時全國最年輕的省長之一。
周強上任後,將省內55個行政執法部門的權力界限公之於眾。他明確提出加強行政程序建設,併力邀多名行政法專家參與湖南地方行政立法。2008年10月,《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出台,成為中國首部地方性行政程序規定。
2010年,周強出任湖南省委書記,進一步提出「法治湖南」的主張,次年7月湖南省委通過《法治湖南建設綱要》。周強說:「要通過完善法治,推進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在法治的軌道上擴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參與。」
周強擔任湖南省省長和省委書記期間,積極推進新型工業化、農業現代化、新型城鎮化和信息化,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統籌推進長株潭試驗區、武陵山片區扶貧開發、湘南承接產業轉移、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區域發展,湖南經濟社會發展迅速,地區生產總值在2012年突破2萬億元,長株潭城市群核心增長極作用日益突出。
曹建明1999年赴京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並兼任國家法官學院院長。2008年,他出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首席大檢察官。
到最高檢履職以後,曹建明明確提出強化法律監督、強化自身監督、強化隊伍建設的檢察工作總要求。幾年來,在他的帶領下,全國檢察機關圍繞服務經濟發展、保障改善民生採取了一系列新舉措,在一些重點領域連續開展專項法律監督活動,突出懲治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犯罪,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
作為一個法學家,曹建明更加注重檢察工作的法律監督屬性,體現法治原則,遵循司法規律。同時,他鮮明提出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強調把強化自身監督放在與強化法律監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檢察機關推行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職務犯罪案件審查逮捕上提一級等制度,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機制,認真解決自身違法違規辦案的突出問題,促進了執法活動更加規範和執法形象持續改善。
對於由兩位法學專業出身的官員執掌「兩高」,法律界人士多有期待。全國政協委員、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紅宇說,希望在未來的司法體制改革中,法院、檢察院系統繼續強化司法權威,培養高素質的法官、檢察官,進一步保障案件當事人和律師的各項訴訟權利,公開重大有影響案件的審判進程,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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