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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商協會創新 實現可持續發展


http://www.wenweipo.com   [2013-03-26]

歷史實踐證明,一個穩定的、可持續的社會,必須建立在政府、市場、社會三種力量有效滲透與制衡,並形成動態平衡的基礎上,任何一種力量的弱化或殘缺都可能造成社會的不穩定。商會、協會作為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和成熟的重要標誌,它豐富的功能價值逐漸被政府、學界和社會所認識,也越來越受到政府的重視和全社會的廣泛關注。但是,對它在市場經濟環境下的價值內核、功能特點、治理結構、文化內涵的深度研究和挖掘還有一定距離,許多人對它的認識還停留在「橋樑紐帶」的傳統思維中,還認為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二政府」或「附庸」,沒有看到它在經濟建設、社會建設等方面已體現或正在體現的主體地位。

重新審視商協會定位

我們認為必須將商會、協會置身於全球經濟一體化、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體制、企業利益與行業、產業的整體利益依存度日益緊密、商會、協會與政府和市場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獨立的背景與關係之中,從它在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功能及在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生態建設方面的作用,以全局的觀念、多維的視角來重新審視、認識、理解商會、協會。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時代和歷史賦予了商會、協會如下使命:1、通過商會、協會內部的資源優化配置,在幫助企業實現經濟利益的同時,推動行業和產業做大做強;2、通過學習、交流等提升企業家素質,使新時期的企業家成為有知識、有能力、有道德、有理想,具有獨特的性格、氣質和人格魅力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力量;3、在推動社會文化,實現社會價值方面,形成有利於財富增長、有利於科技進步、有利於和諧共生、有利於價值多元的文化氛圍,推動社會發展和人類文明進程。

基於以上分析,我們認為商會、協會是商業群體的代言人、是民間力量的組織者、是市場經濟的推動者、是行業和產業發展方向的引領者和社會管理及社會建設的重要主體的多重身份、多元價值的綜合性組織。它在經濟、政治、社會和文化建設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壯大民間信用,推動行業發展;樹立民間權威,實現自治管理;激發民間活力,推動行業創新;體現民間意志,塑造企業家精神;整合民間資源,豐富和創新多元化價值。

政府「近視眼」 發展環境不佳

商會、協會的發展面臨著觀念、認識的誤區、自身能力和素質的加強、人才的缺乏等方面的阻滯。綜合來看,目前商會、協會可分為三類:一類規模較大、服務能力較強、社會公信力較高、管理規範、生存狀況較好;第二類規模較小、服務能力較弱、社會公信力較低、管理不規範、生存艱難;第三類介於二者之間,但總體上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差距,其功能、作用的潛力還沒有充分得到發揮,這是一種嚴重的資源浪費,制約商會、協會發展的主要問題具體表現為:

政府「近視眼」現象嚴重。僅僅從經濟層面來看待商會,「唯GDP論」使政府忽視了商會在推動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方面的隱性價值和長期價值,因為它並不能直接創造大量的GDP,不能給官員帶來政績,在觀念上對發展商會的重要性、迫切性及商會改革發展的長期性、艱巨性認識不足,不少官員認為可有可無,無足輕重,甚至從業人員自身對它的認識也有待提高。

商會、協會發展的環境不佳。商會、協會立法立規層次低,使得商會的建立和發展缺乏科學的制度安排;在政策上對商會的資源支持不夠,如財政、稅收、土地、人才政策的扶持力度不夠;社會輿論對商會、協會關注度不足,缺乏正確的引導;社會文化體系及外部文化氛圍與商會、協會文化契合度不高。

缺乏理論指導 社會地位較低

商會、協會發展缺乏理論指導。長期以來,沒有對新時期商會、協會發展的目標、戰略、制度、路徑、資源、文化進行系統的理論研究和創新,因此政府不知如何對它進行正確的引導和支持;同時商會對自身的發展沒有清晰的認識,只能摸著石頭過河,走一步看一步,缺乏長遠的戰略設計和打持久戰的準備;由於沒有理論指導,迷失在短期生存的掙扎之中,發展方向不明,發展動力不強,可持續發展能力不強。

商會、協會社會經濟政治地位低下。主體地位的不明確造成了在經濟、政治和社會中重視程度不高,沒有暢通的訴求和利益表達渠道,很難向政府和社會公眾發出聲音,因此,它的作用和地位得不到正確認識。

摘「橋樑紐帶」帽子 明確商協會主體地位

真正要推動包括商會、協會在內的社會組織的發展,關鍵是要樹立正確的觀念、充分認識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核心是要培養一批素質高、能力強、有職業精神的人才隊伍。政府要以當年發展民營經濟的膽識和氣魄,以推動戰略新興產業發展的高度和力度,認識社會組織在豐富繁榮市場、優化文化、推動社會建設的價值,認識到社會組織自身是一個重大經濟體和解決就業的重要途徑的現實,採取輕重結合、點面結合、長短結合、軟硬結合手段和路徑,推動社會組織的發展。

改變政府、公眾及新聞輿論對商會、協會的認識。政府要以市場經濟的眼光,摘掉商會、協會「橋樑紐帶」的帽子,重新定位商會。通過政府文件和媒體宣傳對社會進行正確的輿論引導,讓商協會作為社會力量的主體之一進入公眾視野,解決商協會身份不明、地位尷尬的混沌局面。

加強對商會、協會及社會組織的理論創新研究,鼓勵相關部門、高等院校對中國國情下商會、協會的發展理論進行全面研究,探索商協會發展的機制設計與制度安排。

加強政策扶持 培育一批領頭羊

加強對商會、協會及社會組織的政策扶持。對商會、協會進行分類、分階段支持。對於3A級以上的、市場化程度高、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和品牌力的商會、協會,進行重點扶持,在資質認證、購買服務、土地、財政、人才、稅收等政策上進行傾斜,設立商會、協會發展引導基金,建立優秀商會、協會獎勵機制,做大做強一批領頭羊。對這些組織,給予更多的機會,如參與重大立法立規的聽證、參與行業規劃、重大調研、重要出訪及重要活動、重大利益均衡分配規劃建議等。對於初創期、規模小的商會,以市為單位建立商會協會孵化器,孵化期為三年,並給予一定資金支持。

明確界定「非盈利組織」並不是指經濟學意義上的不能盈利,而應該是不分享股東權益,所獲利潤不能用於分紅,只能用於推動組織持續發展。鼓勵商會、協會在政策法規許可下進行市場化的自我造血,改變它單一的會費生存模式。

提高商、協會等社會組織的政治地位。增加專制的優秀工作者在政協委員、人大代表和黨代表裡的席位,設立社會組織的政協界別。

推動制度建設 建立專業人才隊伍

加強制度建設,引導規範運作。人才制度上,將商會、協會等社會組織從業者列入社會人才體系,確立考核、職稱評定等標準,改革人事制度,建立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統一的勞動保障和分配製度,改變社會組織從業者在人才制度上的邊緣化境遇。將社會組織從業者作為與「教師」、「醫生」、「公務員」等並列的職業類別,在各種表格中增加「社會組織」一欄,加快建立一支專業化、職業化、國際化的人才隊伍。

推動商協會內部發展機制的完善,如設立行業發言人制度;推動行業培訓制度的建立;建立行業人力資源平台;鼓勵「一業多會」,充分市場化來促進公平競爭;政府的行政建設上,推動政府廉潔、高效、陽光、透明的行政作風建設,明確政社關係,優化商協會發展的行政環境,幫助商協會獨立精神的形成。

加強價值引導 促進管理升級

促進社會組織管理轉型升級。引導商會、協會改變單一「會費式生存」的觀念和模式,鼓勵通過購買服務或增值服務來優化生存與發展方式;引導陽光辦會、陽光治會、陽光強會的文化,引導社會組織在決策、人事、財務、組織架構上的透明化、規範化運作。

希望政府通過公文或新聞媒體加強社會組織的功能價值引導,進行正面宣傳,讓更多的有識之士認識到從事社會組織工作同樣能實現個人價值、社會價值和人生理想。

(作者:廣東高科技產業商會 王理宗 鍾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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