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隨著廣東韶關市副市長尚偉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不禁讓人對這個人口不到300萬的粵北城市接連不斷有高級官員因為貪腐案而「落馬」感到不可思議。
據BBC中文網報道,尚偉並非是韶關第一位因貪腐受賄而下台的副市長。自從中國在80年代末期開始推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韶關已經先後有原副市長楊澤生、李軍、吳承建和張建良等因為涉及貪腐案而下台,其中部分更被判刑入獄。例如,張建良被判了8年徒刑,吳承建也被判了8年。
除此之外,2009年7月,韶關市檢察院檢察長楊劍也因為受賄罪名被捕,後來被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雖然楊劍對有關判決提出上訴,但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13年1月駁回了上訴,維持原來的判決。
2007年6月,時任廣東清遠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的傅作慶因為在擔任韶關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期間收受賄賂,被判入獄11年。
2002年7月,原韶關翁源縣委書記黃福印也因為賣官受賄,被判有期徒刑13年。
「814韶關係列腐敗案」
不過,最轟動中國的韶關官員貪腐案件莫過於2008年的「814韶關係列腐敗案」。
該案前後調查了兩年,共有230人涉案,其中包括31名廳級幹部、一位名震韶關的「粵北首富」朱思宜和100多位大大小小的政府官員、企業老總。
《南方日報》當時報道說,「814韶關係列腐敗案」破獲了當地一個權貴網絡。而通過這個權貴網絡,全國人大代表的資格可以用1000萬元的價格「運作」成功;頭號毒販可以以800萬元的價格「買命」;數億國有資產可以私相授受;重大工程招標可以暗箱操作。而權貴網中的大官們動輒以百萬為單位斂財,小官員們也極盡「吃拿卡要」之能事。
2010年,韶關市紀委宣佈了對涉案的5名韶關市廳級以上官員的處分,其中包括:
原韶關市公安局長葉樹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沒收其非法所得,上繳國庫;(註:葉樹養後來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原韶關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金雄(曾經擔任韶關副市長)——被罷免人大代表資格,留黨察看二年,由正廳級降為副廳級;
原韶關市委組織部長李曉春——被免職,留黨察看二年,由副廳級降為副處級;
原韶關市政協副主席譚章明--被免職,留黨察看二年,由副廳級降為正處級;
原韶關市委副書記華培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