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昨日,廣東省檢察院通報了2012年度查處危害生態環境職務犯罪的典型案例,共包括危害國土、採礦、采砂等9類共14個典型案例。據新快報4月3日報道,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廣深沿江高速公路路政大隊副大隊長袁躍宏等人因玩忽職守導致交通事故引發大火一案外,其餘13件案例的當事人都或多或少有受賄等職務犯罪情節。去年底,剛到廣東省國土廳擔任副廳長不到一個月的呂英明,因涉嫌違紀被省紀委立案調查,隨即被開除黨籍。記者從省檢察院獲悉,作為省水利廳的原副廳長,呂英明與水利水政監察局副局長毛益勇等人涉嫌為西江流域盜采河砂團伙充當「保護傘」。據透露,呂英明還涉及職務犯罪,經初步核定,其受賄金額達兩千萬元。
典型案例
省水利系統窩案涉案超50件
廳局至基層人員紛紛落馬
廣東省水利系統窩案中,作為原副廳長,呂英明無疑是這起窩案中落網級別最高的官員。
經初步查明,2008年1月至2012年5月間,時任省水利廳副廳長的呂英明濫用職權,違法批准某些企業的河道采砂許可證延期,導致西江河道被嚴重破壞、國家巨額的經濟損失。水利水政監察局副局長毛益勇等人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明知不法分子在西江流域猖狂盜采河砂,沒有採取有力措施進行查處,導致西江流域河砂被大量盜采,嚴重危害防洪堤壩安全。
另外,負責現場日常監督的雲浮市水務局副局長陳乃仲、水政監察支隊支隊長吳沛雄等人與不法分子勾結,放縱非法采砂,導致西江流域雲浮段盜采河砂的情況越來越嚴重。
此外,呂英明、毛益勇等人還涉嫌利用職權收受他人巨額賄賂。經初步核定,呂英明受賄達2000萬元,大部分來自采砂業主的賄送,不少單筆金額都非常巨大。
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杜言透露,西江和北江流域都有發現偷採河砂的情況,西江流域的情況更為嚴重,不僅破壞了水環境也破壞了砂環境。在短短幾個月時間內,這些違法采砂者便獲取了高達8億元的暴利。
據不完全統計(因不少案件仍在偵查審理中),目前廣東省水利系統中上至廳級、局級、處級幹部,下至普通執法工作人員都有人員涉案。目前,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已超過50件,涉及處級幹部有5人以上。
英德公安窩案
企業無證運輸炸藥 公安局長涉嫌瀆職
據通報,巫永忠作為英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直接負責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謝龍生作為分管治安管理大隊工作的副局長對民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具有領導和監管職責,鄭北泉作為英德市公安局局長對全局工作均具有領導和監管職責。
但上述三人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未依法對民爆物品採取嚴格的監管措施,致使英德市公安局在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中長期存在違規審批,監管不力的情況。
由於缺乏監管,2012年8月27日,英德市民用爆破器材專賣有限公司在沒有法定有效的《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的情況下為英德龍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配送炸藥,未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違規作業,導致發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00餘萬元的嚴重後果。
目前,檢察機關已依法對鄭北泉等人立案調查,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昨日,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杜言透露,該案並非單純的一起事故,暴露了當地公安在爆炸物品管理上,可能存在徇私枉法的行為。而爆炸品的管理,實際上與當地的採礦業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當地盜采情況也較為嚴重。
根據相關爆炸品管理規定,對每日爆炸品的領取數量及程序,都明確限制。但在當地並未嚴格執行這一規定,導致民間囤積的爆炸品遠遠超過規定限數,而這也是導致當地盜采嚴重的一大誘因。
據透露,目前查明謝龍生等人還涉嫌受賄,數額較大。而一旦查實這一受賄行為若與盜采、爆炸事故存在關係的話,則上述等人須追究的責任更大。另外,不僅是英德當地存在這一現象,在韶關也發現了類似的問題。
檢院說法
導致近百人血鉛中毒,涉事官員僅判三年半——
為何瀆職犯罪量刑這麼輕?
導致近百人血鉛中毒,國家損失逾千萬,但被控濫用職權及受賄的河源市環保局原局長何明亮僅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而導致廣深高速特大火災事故的廣深沿江高速公路路政大隊副大隊長袁躍宏等人均被判處緩刑。為何瀆職犯罪量刑這麼輕?
對此,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杜言表示,目前對反瀆職的社會認知度較低,而瀆職犯罪一般都是非結果犯,往往是一果多因,責任分散,往往有多個部門多名工作人員來承擔責任。以廣深高速特大火災為例,事故的主因是肇事車輛違規行駛,其後才導致事故後引發違建大火,作為路政人員,承擔的只是這次事故的次要責任,並且對於違建,城管也有一定管理責任,因此才會有所輕判。
杜言說,此前,官員的貪賄罪行往往會將瀆職罪行「吸收」,但如今我國嚴格執行雙罪名,對於瀆職行為也要嚴格查辦,「一定要雙罪名,不能適用緩刑,以後應該基本沒有緩刑了」。
其它案例
1河源
局長違法批建電池廠 導致近百人血鉛中毒
經查,何明亮、崔偉平在負責審批河源三威電池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保驗收工作過程中,明知該項目未達到衛生防護距離標準,仍違法批准該項目通過環保驗收,致使該公司在生產過程中引發血鉛中毒事件,造成91人鉛中毒、152人患上高血鉛症、國家和人民經濟損失1400餘萬元的嚴重後果。
此外,何明亮還涉嫌受賄犯罪。
2012年12月,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何明亮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崔偉平有期徒刑兩年。
2茂名
街辦主任勾結村書記 拉攏副市長合夥「倒地」
經查,2007年,時任信宜市東鎮街道辦黨委書記的梁文鴻、主任孔武與該街道辦塘面村黨支部書記羅傳華、村委會主任周耀興暗中勾結,積極拉攏時任信宜市委常委的范劍波和時任信宜市國土局局長的葉瑞昌入伙「倒地」。
後經運作,他們未花分文,直接把涉案41861平方米國有土地辦到公司名下,轉手一賣,獲利3860萬元進行瓜分。此外,范劍波等人還利用職權便利收受他人賄賂。
2012年,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分別判處范劍波、梁文鴻、葉瑞昌、孔武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五年六個月、十八年、六年,以濫用職權罪分別判處羅傳華、周耀興有期徒刑各一年。
3河源
礦主非法採礦被查 縣公安副局長報信
經查,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間,時任河源市連平縣公安局副局長的黎錦增夥同張維順等人在陂頭鎮貴東細山下焦頭角非法開採稀土礦,後該非法採礦點被有關部門依法取締,張維順也因非法開採稀土被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在公安機關查處該案的過程中,黎錦增多次向張維順通風報信,幫助其逃避查處。此外,黎錦增還涉嫌受賄犯罪。
2012年12月,法院以非法採礦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受賄罪判處黎錦增有期徒刑七年。
4肇慶
縣水務正副局長充當「保護傘」
經查,2008年以來,肇慶封開縣水務局黨委書記陳焜榮和水政監察大隊大隊長植品佳明知王肇盛等人在西江河段非法采砂,不僅沒有按照職責依法制止和查處,還放縱、協助王肇盛等人向其他單位非法轉讓西江河段采砂權,導致116萬多立方米的河砂被盜采。
2012年12月,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陳焜榮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以玩忽職守、受賄罪判處植品佳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另查,自2011年4月起,德慶縣水務局原局長杜恆榮、副局長覃沛文等人在收取鄧廣強等人好處後,放任、縱容該團伙在西江流域盜采河砂,為該團伙充當「保護傘」。
2012年5月,檢察機關依法對杜恆榮等人立案偵查,現案件已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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