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貴陽市紀委消息,近日,貴陽市出台《關於實行獎勵舉報有功人員的暫行辦法》規定,署實名檢舉、控告集體或黨員幹部違法違紀行為的個人或單位,舉報一經查證屬實,可獲200元至20000元的獎勵。
據中廣網報道,辦法規定,根據舉報人的貢獻大小,對署名舉報有功人員的獎勵標準為200元至20000元。對有特別重大貢獻的舉報有功人員的獎勵,經紀檢監察機關和財政部門批准,可適當提高標準。同時,還可根據不同情況,以頒發獎勵證書、通報表彰等形式給予精神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