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 記者 吳文倩 3日電】近日,贛州市出臺《贛州市校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縣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校車安全管理負總責,校車原則上應納入公司化管理。為此,贛州市政府將籌措1億元資金補貼全市新購置的校車。
根據規定,縣(市、區)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和學前教育公辦學校原則上不使用校車。農村學前教育民辦園原則上以就近入學、監護人或者其委託的成年人接送為主,確需配置校車的,必須納入校車專營公司管理,服務半徑原則上控制在3公里範圍內。對於每輛新配置的校車,贛州市政府將發放校車補助5萬元,預計將有1億元資金進行發放。據悉,此次1億元資金補貼將通過財政資助、稅收優惠、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方式進行籌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