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 記者俞秋英、朱娟 洛陽20日電】連日來,洛陽的氣溫高達38攝氏度,與當地人民一起倍受「煎熬」還有某品牌的數萬件礦泉水,像座山似的被堆放在邙山王城大道事故大隊北邊一倉庫院內。「如此曝曬該產生多少致癌物質呀?」洛陽當地網站的一知名網友「蟈蟈↑」發帖對此表示質疑。據瞭解,這些品牌礦泉水是由洛陽總代理堆放在這裡的。
工商部門直擊現場
洛陽市工商局老城工商分局的執法人員聞訊後趕到帖子所提到的地點,發現網友反映的情況屬實。「我們將依法責令其限期改正,並給予警告;如果拒不改正,將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工商部門相關負責人稱,該經營者露天儲存礦泉水的行為違犯了《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條,有關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規定。據瞭解,代理商接到工商部門的整改通知書後,立即組織人員將存放在外的純淨水轉移至倉庫。
專家建議:礦泉州不宜曝曬,也不宜冷凍
細心的消費者不難發現,包括礦泉水在內,大多數瓶裝飲料包裝上都有諸如「避免日光直接照射、曝曬及高溫」等提示。這是為什麼呢?因為礦泉水受到陽光暴曬後,礦泉水內的微生物在高溫酷暑下會加速繁殖,造成礦泉水內出現沉澱物,不能飲用。同時,礦泉水在冰凍過程中也會出現鈣、鎂過飽和的條件,並隨重碳酸鹽的分解,而產生了白色的沉澱,尤其是對於鈣、鎂含量高,礦化度大於400mg/L的礦泉水,冷凍後更會出現白色片狀或微粒狀沉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