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駐內蒙古實習記者陳璐23日電】據悉,男星張涵予為內蒙古一家果汁企業做代言,但代言結束後,果汁企業並未如期全額付費,至今仍拖欠55萬元。華誼兄弟和張涵予為此將該企業訴至東城法院,追要代言費餘款。
據瞭解,20日上午,該案在東城法院開庭審理,雙方各執一詞。華誼兄弟及張涵予要求該公司支付尾款,並支付違約金,總計59.4萬餘元。內蒙古水域山飲品有限責任公司代理人表示,公司經營困難,剩餘55萬元代言費不能馬上支付,也不同意支付違約金。20日庭審中,法院並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