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廣州一車主在廣從路華德加油站加油時,發現加油站員工正在追逐一名便衣男子,以為便衣男子在搶劫,於是路見不平見義勇為,開車不慎將人撞倒身亡。但後來才知,被追的人是加油站經理,追人的員工是精神病患。昨日上午,該車主蔡永傑被指控故意傷害罪,在廣州市中院二次開庭。
路見「追賊」開車撞去
據信息時報報道,記者獲悉,該案早在2011年,由白雲區公安分局提出起訴意見,稱2011年9月19日8時許,蔡永傑到白雲大道廣從路華德加油站準備加油時,見一穿加油站工作服的人員正在追趕身穿便衣的男子管某,蔡永傑認為管某在搶劫,遂駕車將管某撞傷,管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發後蔡永傑才得知,兩名男子均為該加油站員工。奔跑在前的便衣男子是該加油站的經理,其後追趕的是一名患有精神病的加油站員工。蔡永傑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
同年12月,該案移送至廣州市檢察院起訴,2012年底才在廣州中院開庭。市檢察院指控,蔡永傑誤認後,碰撞管某並拖行大約13米,其未採取緊急制動措施,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為何誤將管某當搶劫犯呢?蔡永傑說,當天他本來帶著年近八旬的老母親去喝茶,加油時看見加油站員工穿著制服從收銀台地方跑出,還大喊大叫追趕持著包包的便衣男子管某,第一反應是發生了搶劫,加上當時耳聞有人喊「搶野」,才驅車上前。
辯稱假想防衛請求諒解
蔡永傑供述稱,自己不是故意開車撞人,也是太過自信不會撞傷對方才用車去頂。沒料到會發生碰撞,男子倒下時他感覺車子跳了一下,馬上剎車。但母親坐在後頭,他不敢一下子剎死車。
辯護律師指出,公安機關勘驗筆錄顯示,現場剎車痕跡為5米多,證明蔡永傑當時有剎車,並非故意傷害管某。律師認為,兩人素昧平生,蔡永傑沒有犯罪動機和目的,而是誤認管某在搶劫,見義勇為而實行的「假想防衛」,更符合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情形。
昨日庭上,蔡永傑言語不多,最後轉身對受害方表達歉意。法官對雙方家屬說,「發生這樣的事情,誰也沒能預料到,除了補充證據,也希望雙方家屬能和氣坐下,調解好賠償問題。」蔡永傑家屬庭後表示,攤上這事,雙方都很受傷,受害方尤是,他們會盡力地賠償,希望相互體諒難處。
目前該案尚待進一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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