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 實習記者張立東 海口29日電】經國務院批准,將於6月施行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3年修訂)》(簡稱《目錄》)首次將海南列入執行省份,與其他21個省份一起享受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支持、國家減免稅收等優惠政策。
此次批准的《目錄》中,注重突出海南的特色資源、特色農業和優勢產業,共批准了涉及農業、製造業、交通運輸業、旅遊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產業在內的22個條目,其中有12個條目屬於旅遊產業或與旅遊產業密切相關的交通、醫療和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充分顯示國家對海南發展旅遊產業的大力支持。
另外,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目錄》新增列了符合海南省發展實際情況的飲用天然礦泉水生產、郵輪製造、深水海洋工程設備製造、高爾夫用具製造以及觀光農業、休閒農業的開發和經營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等為鼓勵類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