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成龍 洛陽30日電】2013年5月27日,在駐豫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市縣人大代表、法警、媒體和群眾的集體見證下,河南伊川法院成功執行一起典型案件,這標志著河南省高院開展的「倡導誠信、見證執行」活動進入攻堅階段。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表示,今後要依靠各級政府,充分發動社會各種力量,讓全社會都參與到人民法院的執行活動中來,讓法院生效判決在陽光下執行,充分保護好權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法律的權威。
2009年,金某在伊川縣瑤灣村村民劉某的粉砂廠打工時由於操作不當,左手被機器擠壓受傷,致使三根手指缺失,留下了終生殘疾。2010年伊川縣法院判決劉某賠償金某24萬餘元,扣減已付的30000元,再付給金某21萬餘元。但是,兩年多的時間過去了,劉某並未支付給金某一分錢,並且還轉移財產。
5月27日上午,在駐豫全國人人大代表、河南省、市、縣人大代表、法警、媒體、部分群眾的見證下,伊川縣法院對劉某採取了強制執行,並當場查封了劉某的粉砂廠。劉某看到法院在眾多人面前要強制執行,不得已當場拿出來了11.8萬元賠償給金某,並在眾多見證人的見證下,簽訂了餘款的還款協議。
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在當日下午的座談會上表示,多年來,執行工作靠法院一家,單打獨鬥,以後必須依靠黨政機關,依靠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廣大群眾、媒體等各種社會力量。讓老百姓都參與進來,實行「陽光執行」,依靠公開的力量,從根本上徹底解決執行難的問題。
河南法院自2013年5月8日開始開展「倡導誠信、見證執行」集體活動。5月24日,河南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會簽了《關於依法懲治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行為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公檢法三機關的職責分工。目前,河南省高院開展的「倡導誠信、見證執行」活動在全省範圍內正陸續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