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崔國清 蘭州電】甘肅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靳來舜13日於新聞會表示,今年,甘肅刪除了村委會候選人資格條款,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外,只要年滿18週歲的村民都可能被提名為候選人,最大程度地保障了村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靳來舜介紹,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五至七人組成。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候選人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召開村民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由過半數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提名。直接提名的候選人中,應當有適合數量的婦女候選人,每位村民提出的候選人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多民族居住的村應當有一名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候選人。正式候選人按照提名得票多少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針對當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一些違法違規現象,靳來舜表示,村民有權舉報,包括以暴力、威脅、欺騙、誣告、誹謗等不正當手段妨礙村民行使選舉權、被選舉權的;社會公眾比較關注的村委會賄選問題,塗改、偽造選舉,虛報選票票數或者篡改選舉結果的;對舉報村民委員會選舉中有違法行為的村民打擊報復的等。
據瞭解,新修訂的《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甘肅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主要包括村委會的主要職責、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村務公開、村務監督等內容。以及換屆選舉原則、村委會組成和任期、換屆選舉組織機構、選民登記、選舉程序、違法處理、罷免程序、職務終止、補選等內容。
甘肅現有1228個鄉(鎮),16008個行政村,村民委員會是村民實行自治的執行和工作機構,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