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14日晚,廣州市蘿崗區蘿崗街開創大道荔紅一路旁,廣州市軌道交通六號線二期(蘿崗車輛段)工程建設工地上,大公山遺址考古工作現場遭受破壞。據南都報道,廣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以下簡稱「廣州市文廣新局」)昨晚8時許發佈通稿稱,專家判斷5座墓葬已全部被推毀,且被毀墓葬年代為先秦時期,對廣州先秦歷史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
穗文廣新局:「我們深感痛心」
通稿稱:「這是一起十分嚴重的破壞文物的惡性事件,我們深感痛心。」15日上午,廣州市文廣新局接到市考古所工作人員報告,得知位於該工地的大公山遺址遭受破壞後,已立即要求施工方停止施工。
據介紹,今年3月上旬,為配合地鐵六號線二期(蘿崗車輛段)工程建設,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對該項建設工程用地紅線範圍進行了搶救性文物考古調查、勘探工作。6月1日,市考古所在考古勘探確認文物埋藏區域內布設10米×10米考古探方,展開了搶救性考古發掘工作,並重新對考古工作現場進行了圍蔽和標示。截至6月14日,已發現並確認古墓葬18座。
專家組:墓葬年代為先秦時期
據悉,「毀墓」事件發生後,廣東省文化廳高度重視,派員到現場進行調查。昨日,廣州市文廣新局還邀請中山大學、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南越王宮博物館的三位專家,到現場進行調查評估遺址破壞情況。經專家評估,確認該遺址分佈範圍內的來峰崗北坡地塊部分區域已被推毀。其中,T 3009、3109、3110、3208-3210、3308-3310等9個探方全部被推毀,T 3207、3409、3410等3個探方部分被推毀,5座墓葬全部被推毀。根據墓葬形制和已發現的夾砂陶釜、印紋陶片等器物,專家判斷上述墓葬年代為先秦時期,對廣州先秦歷史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
施工單位:有無古墓待專家認定
施工單位中鐵二局方面的消息稱,14日當天進入事發區域進行挖掘時,施工所涉及的區域長約10米,寬約8米,土石方約120立方米。據中鐵二局華南區指揮長李應戰稱,經現場確認,區域為孤石密佈區域。在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及監理工程師一直在場進行旁站,在現場未見夯土層,未發現文物痕跡。
目前,挖出的土方已經棄至蘿崗區北村棄土場,對於棄土場現在堆砌的土方是否就是事發當天挖掘出的土方,施工方表示,一來土方進入棄土場都會登記在案,二來可將挖掘出的土方和棄土場堆砌的土方進行土質檢測對比。至於事發區域是否存在古墓,李應戰說,有待專家組調查認定。
此外,針對為何會選擇在夜間施工,中鐵二局蘿崗項目部常務副經理趙彥林解釋,從今年初動工以來,一直都會在夜間施工,只是6月高考期間,接到相關部門通知,暫時停止了夜晚作業,高考結束後,又恢復了夜間施工。
回訪
考古工地已停工兩日
14日晚,廣州市地鐵六號線施工現場,施工方中鐵二局把大公山來峰崗東坡的土挖走。這一挖,把考古部門9個10米×10米考古探方挖掉了。據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考古工人反映,13日下午6點半當他離開考古工地時,中鐵二局並沒有要對此處開挖的意思,第二天早上7點半卻發現5座古墓變成一堆黃土。事發後,中鐵二局稱施工徵得了考古所同意,並稱挖土時未見夯土和文物。如果挖掉了文物,也是因為工人對於考古所發掘範圍的不清楚,是一個「誤會」。
該工地的工人鍾先生昨日稱,事發之後,考古工地已經停工了兩天。南都記者在現場看到,目前涉及區域已經停止施工,在最顯眼處,市考古所拉上了一條紅色橫幅,上面寫著「保護歷史根脈,留住共同記憶」。
資料
大公山遺址來峰崗
根據考古部門的調查報告,來峰崗現存區域的崗頂和南坡、北坡等約1萬平方米的範圍均有較為豐富的新石器時代晚期至春秋戰國階段的文化層和墓葬埋藏。考古專家表示,此處是廣州市近年來發現的規模第二大的先秦墓葬區,這片古墓葬區的集中程度,僅次於2010年增城市浮扶嶺發現的古墓群。
該遺跡區時代延續完整,最早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時代晚期,距今4000年左右,當時是作為人類的生活區。在考古勘探過程中,發現了十餘件石器、幾十件陶片。到了距今3000年左右的商代晚期,這裡的作用發生了改變,成為了墓葬區,從商代晚期到戰國早期,墓葬埋藏時間延續上千年,是研究廣州地區南越國文明源頭的重要證據。
爭論
地鐵施工有無經過考古部門同意?
中鐵二局:施工經考古部門同意;市考古所:施工範圍超出原先報告
中鐵二局表示,2009年11月,市考古所曾出具了《考古調查結項報告》,其結論是:「經過嚴謹而科學的考古調查工作,我們在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六號線二期工程施工範圍內沒有發現古代遺跡遺物,可進行施工建設。」
考古所有關負責人透露,2009年3月,由廣州地鐵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鐵二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編寫的《廣州市軌道交通六號線二期可行性研究報告》中,蘿崗車輛段地塊位於大公山與荔紅一路之間的平坦地勢,原本不會對大公山先秦遺址造成破壞,所以市考古所給出了可以施工的意見。
2013年3月2日,廣州市考古所在全市範圍內進行文物全面調查,以配合新的文物保護規定劃定地下文物埋藏區。考古人員在蘿崗區開創大道旁大公山一大型基建工地內,發現有古遺址墓葬正在遭受破壞,發現這裡已經開始大面積的施工,遠遠大於之前提交的可行性報告中的規劃面積。施工方的施工範圍並沒有全部經過考古部門事先的考古發掘、勘探,已經對文化遺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事發地點是否正在進行考古工作?
中鐵二局:考古所報告稱考古結束;
市考古所:報告寫明北坡還需發掘
中鐵二局發給媒體的通稿表示,今年5月中旬,市考古所曾口頭通知施工單位,移交了東坑口已勘探區域,交由施工單位恢復施工。5月28日10:03,考古所現場管理人員現場告知施工單位廖勇、黎志華:來峰崗事發區域已考古結束,5月30日後可進入該區域施工。
中鐵二局稱,6月6日,廣州地鐵總公司接到考古所於5月30日完成編製的《廣州市軌道交通六號線二期蘿崗車輛段工程文物考古勘探工作報告》,報告中提及:「本次考古工作得以順利完成……得益於廣州地鐵與中鐵二局的積極配合與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謝!」
市考古所工作人員表示,一般在勘探之後,發現了重要的文物,還需要進行進一步的發掘。據市考古所向記者展示的《廣州市軌道交通六號線二期蘿崗車輛段工程文物考古勘探工作報告》中這樣說道:來峰崗的北坡地表採集到了大量的夾砂陶片與印紋陶片,「須進一步做細緻地考古發掘工作」。
以此為基準,市考古所6月初開始進行來峰崗東北坡的考古發掘。至於中鐵二局所說的「口頭通知」,市考古所的幾名負責人都表示了否定。
細節
破壞區域面積?雙方說法懸殊
考古部門:
9個10米×10米探方,
即大約9 0 0平方米
施工單位:
長約10米寬約8米,
即大約80平方米
處置
廣州市文廣新局:
最快今日開「罰單」
今年5月1日,醞釀多年的《廣州市文物保護規定》正式實施。這起嚴重的破壞文物的惡性事件算是撞到了槍口上。廣州市文廣新局表示,將依法嚴肅查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嚴懲不貸、絕不姑息。
相關負責人透露,最快今天將給責任人正式開出「罰單」。南都記者翻閱《廣州市文物保護規定》看到,對類似的破壞文物責任方,可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考古遺址遭受破壞,今年廣州並不是頭一遭。今年3月,開發商施工破壞南沙商朝遺址,被市文化執法總隊緊急叫停。3月4日,廣州市文化執法總隊查明,2011年,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和南沙廣隆村聯合開發商品住宅項目,2012年底至2013年初,在未報請廣州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進行了土方開挖作業,對現場造成了破壞。
比較文明的開發商,發現文物之後比較配合,但也有橫的,就是不讓你進場,說你發現的不是文物。
目前文物法的執法力度比較弱,罰款都不多,很多時候就是警告。
實際上,我們發掘完了他們再進場施工,比起施工之後突然發現文物,再被迫停工,等我們進行考古發掘,損失會小很多。
———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一名資深考古人員告訴南都記者,這種開發商破壞文物的事情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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